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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多管齊下終獲調解时间:2017-04-06 【原创】 阅读 【基本案情】 張先生等十余戶是湖北省武漢市B區人,2013年10月18日,B區有關部門作出征字【2013】X號房屋征收決定,決定征收軌道交通6號線一期工程B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并已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征收簽約期為自被征收房屋評估結果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即2013年10月25日至2014年4月24日。張先生等人的房屋也位于此次軌道交通6號線一期工程硚口區房屋征收項目范圍內,并合法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在評估公司對張先生等人的房屋作出評估報告后,大家很不滿意,因此,一直未同有關部門簽訂補償協議。2015年8月25日左右,張先生等人的房屋陸續張貼了B區有關部門蓋章的“補償決定書”,2015年9月1日至7日期間,張先生等人家的房屋大門,室內門窗也陸續遭到了毀壞,家中的財務也遭到了打砸哄搶,2015年9月11日,張先生等人的房屋在街道辦事處主任的帶領下被強制拆除。居無定所的張先生認為不能就此姑息,便帶領大家通過網絡搜尋專業的拆遷律師,通過優中選優,張先生來到了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凱諾律所的賈啟華主任百忙中親自接待了張先生等人,最終,大家將自己的維權事宜委托給了凱諾律所,凱諾律所指派賈啟華主任、和雪蓮副主任代理此案。 【辦案掠影】 通過兩位律師對整個征收案件的梳理,制定了初步的維權方案,但為了掌握更多的相關材料,兩位律師親赴張先生所在的B區,對案件的相關情況進行現場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此次征收項目中的更多有相同遭遇的被征收人也加入了這次的維權活動。 回京后,兩位律師向此次征收相關的多個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此次征地所涉及的相關材料,等到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答復后,兩位律師開始著手下一步維權方案。 針對張先生等人的情況,兩位律師向武漢市相關部門遞交了行政復議申請書,請求依法確認B區有關部門強制拆除張先生的國有土地上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但市相關部門在審理后,卻認為張先生所提供的事實和適用法律明顯錯誤。 針對市有關部門的這種行為,兩位律師向市中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確認區有關部門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兩位律師據理力爭,提供了充足的證據,而對方負責人卻拿不出證據反駁。休庭過程中,有關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主動聯系張先生等人,并提出了協商的意愿。最終,本著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兩位律師陪同張先生等人同有關部門談判補償事宜。最后,雙方就補償一事達成了一致意見,張先生等人最初的所有要求都得到了滿足。目前,補償款已下發給張先生等人,對于兩位律師的專業,委托人也表示了充分的認可。 【法律法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