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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系列之:凱諾拆遷律師巧妙解決返還留用地多年歷史遺留問題时间:2018-09-25 【原创】 阅读 【基本案情】 劉先生等人系浙江省A縣B鎮C村村民。1998年,由于高速公路建設需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做出征地批復,此次征收范圍包括劉先生等村民的耕地。同年由A縣國土資源局實施征收完畢。2014年一個偶然的機會,劉先生得知專業從事征地拆遷業務的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的賈啟華主任在本地成功辦理了多件留用返還地的案件。經過打聽,劉先生等人決定到北京聘請賈啟華律師、和雪蓮律師代理,請求返還留用地,爭取合理權益。 【辦案掠影】 由于多年前地方征地信息不透明,加之時間間隔過長,劉先生等人掌握的材料非常有限,為了更好的掌握征地信息,和雪蓮律師在賈啟華主任的安排下向浙江省國土資源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書面公開征收涉及劉先生農業承包地的征地批復及報批材料等。2014年8月20日,浙江省國土資源局作出了答復,稱經查劉先生申請信息公開的地塊于1998年12月30日經省政府批準供地;同意公開用地批復即建設用地呈報表、征用土地協議書、征地紅線圖等。通過國土資源局的信息公開答復,可以確定劉先生等人的承包地確實被征收。 根據1997年A縣的地方法規和浙江省的規定,在劉先生等人土地被征收時A縣已實行留用地返還政策。為此賈啟華律師與和雪蓮律師針對返還留用地開展的具體落實工作。 由于拆遷律師出面維權,A縣政府高度重視C村劉先生等人的問題,迫于種種壓力B鎮政府先后多次召開各中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落實C村劉先生等村民的留用地安置問題,最終決定在征收的高速公路留置地內安排九間地基,作為征地留用返還地,且對九間安置地基建設手續先行給予審批。至此,劉先生等人多年的歷史遺留問題被解決。 【法律適用】 《國土資源部關于〈溫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復函意見》;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 《平陽縣人民政府平政發【1999】171號文的規定》; 《溫州市市區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政府采取按征用耕地面積的一定比例,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定數量的安置用地,鼓勵和支持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興辦企業,發展二、三產業,安排農民就業。 第二十條 征用耕地按照不同地段給予不同的安置用地指標。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安置用地指標可以按7:3的比例分別用于二產和三產,一、二、三類地段面積分別按照每畝120、100、80平方米計算。安置用地指標也可以全部用于三產,一、二、三類地段分別為每畝45、40、35平方米。 第二十一條 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安置用地,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后的100日內確定位置(零星征地的除外),按照建設項目有關審批程序批準后進行建設。 第二十二條 三產安置用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處置,并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一)有償調劑; (二)由市人民政府有償收回; (三)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開發或委托代建。 三產安置用地轉為商品房開發的,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方式轉讓,容積率在1.5以內的三產安置用地轉讓收益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第二十三條 三產安置用地用于房地產開發,容積率在1.5以內的,政府免收土地出讓金,容積率超出1.5的,超出部分由政府全額收取地價款。 第二十四條 三產安置用地安排在統一配套建設小區內用于房地產開發的,按核定的安置用地面積乘以1.5容積率折算成建筑面積提供開發量,按建設小區的規劃方案進行。 第二十五條 建立市區征地調節資金,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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