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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的拆遷律師:征地補償安置中,一定要注意這四點從實踐過程中來看,征地補償安置環節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而被征收人最常見也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有,補償內容不完整、不明確,征地補償標準不合理,征收方只提供了一種補償方式,補償安置協議被村委會代簽,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征收方又反悔,或者說是,征收方遲遲沒有履行補償安置協議,即沒有交付安置房等等。 事實上,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從原則上來說,征收方在推進征收工作的時候,應當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地方規定的法律法規來進行,也就是該落實的征收細節一定要落實到位,該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一定要按時支付。 只不過實踐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征收方違反法律法規推進征收工作的情形也是時有發生。所以下面凱諾拆遷律師就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告訴大家,在征地拆遷中,如果遇到以下四個問題時, 作為被征收人應當要怎么辦? 一、集體建設用地的補償不能低于征地區片價 集體建設用地,也就是農村宅基地的補償,從原則上來說就應當要與農村耕地分開補償,但是實踐過程中,有的征收方會與耕地一塊進行補償,這對被征收人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耕地的補償安置補助費是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的,但是農村宅基地的補償一般是需要經過評估公司評估確定,從原則上來說補償是不能低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來,也就是只能高不能低。 比如《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中規定,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采用宗地地價評估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但不得低于集體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宗地地價評估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宗地地價評估可以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委托評估機構實施。評估機構應當通過公開競爭的方式產生。 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自己家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被征收以后,征收方有沒有違反規定,對宅基地進行補償,一旦發現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房屋價值都沒有經過評估公司來評估確定,而是直接依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確定,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然后馬上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此問題。 二、征收繼承的房屋應當予以補償 《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我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能超過地方規定的標準。只不過,實踐過程中,有的村民也會有一戶多宅的情況,對于一戶多宅的情況,實踐中,征收方的處理方法基本上都是以違法建筑名義,不予被征收人任何的補償。 但其實,對于造成一戶多宅的原因有很多,征收方以一刀切的方法將所有的一戶多宅都以違建全部拆除,肯定是不合法的。對于一戶多宅中有歷史遺留問題的,或者是因繼承原因等造成的,從原則上來說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而不能不予補償。 根據《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中的規定,征收通過繼承等方式取得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依法予以補償。所以實踐過程中,如果廣大被征收人遇到征收方以違反了一戶一宅規定,將自己合法繼承的房屋以違法建筑進行拆除,且不予任補償時,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盡快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三、征收宅基地上房屋至少有三種補償方式 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一般需要提供貨幣補償、產權置換這兩種,但是征收宅基地上房屋,除了要提供這兩種補償方式之外,還要提供宅基地遷建這一種補償方式。就這三種補償方式,被征收人可以結合自己家的情況,任意選擇,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不過實踐過程中,有的征收方往往只會提供這三種補償方式中的其中一種,那么這肯定是違反規定的行為。對被征收人而言,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先詢問征收方,并對談話過程進行錄音,如果征收方一口咬定這是法律規定的,是政策要求等,被征收人則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四、長時間未安置的,可以求兩倍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對于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一般情況下,征收方應當要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日起的兩年內或者是三年內交付安置房。只不過,由于安置房絕大多數都是期房,所以有很多征收方在交付安置房時,往往超過了在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期限,或者是超過了法律上規定的交房時間。 也就是,被征收人自簽訂協議之日起的兩年內或者是三年內并沒有拿到安置房,而且安置房何時交付還是一個未知數,對于這樣一種情況,建議被征收人可以先向征收方索要兩倍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直接征收方交付安置房為止。對于被征收人選擇周轉用房的,只要征收方沒有按時交付房屋,同樣也是可以索要臨時安置補助費的。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一旦遇到對自己不利的情況,那么被征收人除了要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之外,還要盡快地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