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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鋪拆遷律師:征收方“未批先占”,但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該協議還有效嗎?根據《土地管理法》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農民的集體土地和宅基地上房屋時,征收方在具體占用土地之前,需要依法履行征收前置工作,也就是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實地土地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以及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等。 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應當是在被征收人與征收方都自愿的情況下,誰也不能強迫誰。在簽訂協議之后,征收方需要將所有的補償都落實,然后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就是先將農村集體土轉為國有土地,再開工建設,這是征收中必須要走的法定程序。 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意味著,征收工作進入了尾聲,接下來的征收工作就跟被征收人沒有多大關系了(這里指的是征收補償都落實的情況下)。但是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由于辦理審批手續的時間比較長,所以有一些征收項目往往在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就會直接占用土地,也不辦理審批手續。從原則上來說,這屬于未批先占的情況。 那么,被征收人在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發現征收方存在未批先占的情況,此時被征收人想要撤銷補償安置協議,重新簽訂是否可行呢?或者說,在簽訂協議之后發現征收程序有問題,所簽協議還是否有效呢?下面凱諾拆遷律師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簡單地為大家淺析一下 首先凱諾拆遷律師需要在這里強調一下,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由于都涉及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從原則上來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需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協議的簽訂需要被征收人愿意才行,不能強迫被征收人。 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后,不管是被征收人還是征收方都需要按照征收補償協議中約定的履行自己的義務,如被征收人需要在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搬走,交出房屋或土地,征收方需要在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被征收人具體的補償款,臨時安置補助費等各項費用。 這也就是說,任何一方都不可以違反協議約定,或者是毀約,否則另一方則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所以,從原則上來說,如果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是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不存在強迫被征收人的情況,那么被征收人就不能違反協議約定,即使之后發現了征收方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其他程序違法的情形,那么鑒于協議是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所以該協議也仍然是有效的。也就是說,被征收人在簽訂協議之后發現征地程序不合法而所主張的協議無效,在一般情況下是難以成立的。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相關的裁判案例中也有明確指出,基于合同雙方自愿性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對合同的效力不宜輕易否定。所以,從維護法律關系和穩定性和保障絕大多數被征地農民合法地安置補償權益角度出發,以“未批先征”為由從根本上否定所有已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的效力,不僅不合理,而且在法律上也難以成立。 通常,導致協議無效的事由系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十四條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 (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這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以及第十四條中也明相關的規定,行政協議存在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行政協議無效。行政協議存在脅迫、欺詐、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形而請求撤銷,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符合法律規定可撤銷情形的,可以依法判決撤銷該協議。 那也就是說,如果在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存在征收方強迫自己簽訂協議的情況,如口頭上威脅自己,甚至采取暴力行為,強制自己簽訂協議,又或者是,補償安置協議存在明顯的不公平、不合理,即補償標準明顯低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敝幎,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第十九條規定,此時作為被征收人,則可以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該補償安置協議,要求重新簽訂。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前,一定要審查補償協議中的補償標準是否合理、公平,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補償標準明顯不合理,存在我們上面所說的幾種情況,或者說征收程序存在漏洞,相關細節沒有落實到位,那么建議大家可以暫時不要簽訂協議。 因為協議一旦簽訂,那么就意味著被征收人對協議中所約定的事項都認可,同時該協議也就馬上產生了法律 效力,此后若再想進行維權,就會變得非常的困難,除非協議中確實存在上面我們所說的幾種情況,否則難以推翻協議的合法效力。當然了,被征收人在簽訂協議時,如果遇到自己不懂的問題,可以先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