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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房屋拆遷評估方式哪種對被征收人有利?四種評估方式,哪一種對被征收人來說較為有利呢?下面凱諾拆遷律師就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來簡單地為大家淺析一下 第一種,市場比較法 市場比較法也就是市場法,是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最為常見的一種評估方式。而所謂的市場比較法其就是指通過比較被評估資產與最近售出類似資產的異同,并將類似的市場價格進行調整,從而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 簡單點來說就是評估機構在對房屋進行價值評估時,需要參考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比如說在拆遷中,被征收房屋周邊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每平方米八千元左右,那么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也需要參考這個價格確定房屋價值。 不過,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市場比較法一般適用于住宅類型的房屋,就是如果老百姓的住宅被征收了,評估機構應當要以市場比較法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而不能采取其他的評估方式進行評估,比如說成本法,這對被征收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實踐征收過程中,如果被征收人遇到了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采用的是成本法進行評估,對此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一旦采取這種方式評估被征收房屋價值,那拆遷補償肯定會大打折扣,所以一旦遇到要馬上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是咨詢專業律師。 第二種,成本法 所謂的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的實際成本計價的方法。也就是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實踐中,成本法相對于市場比較法來說,還是不多見的。 一般情況下,這種評估方式經常會出現在房屋還沒有建好,或者是房屋正在建設的情況下。此類房屋一旦遇到了征收,評估機構可能就會采取成本法進行評估,從而確定最終的補償標準。 第三種,收益法 收益法也稱收益資本化法、收益還原法。是房地產評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收益法通常適用于大小中型企業拆遷,包括養殖場拆遷、商鋪拆遷、大小型加工廠拆遷等等這種具有一定收益的房屋。 也就是說,只要房屋性質不是住宅,而是經營性用房,且一直經營著,那么一旦遇上拆遷,評估機構則會選擇收益法來評估最終的價值。不過,需要廣大被征收人注意的是,評估機構在對商鋪、企業進行評估時,需要結合經營情況,同時被征收人也需要提供納稅證明,營業執照等等相關的材料。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由于征收成本大,所以在評估環節往往會出現這樣或者是那樣的問題,從而出現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不利于我們的情況。因此不管被征收的是住宅,還是企業,商鋪等,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對評估程序有一定的了解,同時也要積極參與其中,包括評估機構的選定等。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第一時間發現評估機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操作的行為,從而具有針對性地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