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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凱諾律師介入上海崇明區房屋征收補償糾紛案时间:2021-07-05 【原创】 阅读 來自上海崇明區的李先生近日來我所咨詢,說他們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正在被征收。相關部門給他們家作出了一份“關于...戶的具體補償安置方案”,在該方案中明確載明了對李先生一家的具體補償安置方式,包括 :擬給付的貨幣補償總額以及安置房面積和位置、房號等有關補償安置的具體信息,方案結尾處還載明如果李先生一家不予答復或者答復不同意該具體補償安置方案,則相關部門將按照該方案來對李先生一戶進行補償。李先生認為該具體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貨幣補償總額或者安置房總面積都太低了,不能保證其原有的生活水平,李先生問相關部門的補償安置方案是否合法,有沒有什么救濟的途徑? 我所律師經過分析認為,當地相關部門所作出的具體補償安置方案,雖名為補償安置方案,但與法律意義上的補償安置方案不是一回事。由于該具體補償安置方案系特別針對李先生一家作出的,明確了李先生一家應得的補償權益,對李先生一家的征收補償權益產生了實際的影響,李先生有權要求人民法院審查該具體補償安置方案的合法性。 嚴格來講,在集體土地或者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的過程中,征收方如果與被征收人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應該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補償決定。此案征收方不屬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權作出此類確定被征收人應得補償權益的行政決定。李先生有權向法院起訴尋求救濟。 目前,李先生已經委托本所律師代理本案,案件正在辦理的過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