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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凱諾拆遷律師團介入河南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糾紛案近日,來自河南省許昌市長葛市的張女士來所咨詢,說他們家的房子要征收,按照當地的政策,她和她的姐姐和弟弟都有權利各自獲得一套安置房,她父母也能獲得一套安置房或者選擇相應的貨幣補償。拆遷辦需要與他們各自分別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由于她父母選擇貨幣補償,早就簽訂協議。當張女士和姐姐弟弟們需要簽訂協議的時候,拆遷辦卻說他們父母簽訂的貨幣補償協議多給算了十幾萬元,只有他們父母退回多領取的十幾萬元,拆遷辦才會與他們簽訂征收補償協議,落實他們應得的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但是他們認為,他們父母并沒有多領補償款,這完全是拆遷辦找借口不簽協議。時間拖了很久,拆遷辦一直不與他們簽訂協議,張女士問,怎么樣解決他們遇到的問題? 聽取了張女士的案情介紹并詢問了有關其他問題后,我所姚律師解答道,根據張女士所在地塊征收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規定,張女士和她的姐姐及弟弟分別有權利獲得相應補償安置權益。這種獲取補償安置權益的資格和權利不以其家里其他成員是否簽訂協議或者協議履行情況如何而發生改變。拆遷辦有義務與張女士兄弟姐妹分別簽訂協議,及時足額給付補償權益。如果拆遷辦不與他們簽訂協議,那么他們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拆遷辦認為張女士父母多領了補償款,那么其有權利通過法律手段主張權利,但其無權將張女士等人應得補償權益截留,也不能將張女士兄弟姐妹的征收補償事宜與他們的父母捆綁起來。張女士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在姚律師分析辦案思路后,張女士已經正式委托本所代理其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辦理的過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