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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收糾紛律師:為什么征收方提供的都是期房而不是現房?為什么,絕大多數情況下,征收方提供的安置房都是期房而不是現房呢?下面凱諾律師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幾點因素 1、現房庫存不足。在土地財政的背景下,一些地方通常會認為給錢要比給安置房劃算,所以,導致并沒有太多的庫存現房供被征收人選擇。 2、利潤不高。雖然現在新出的地方規定中有要求要提供現房安置,但是在很早以前,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并沒有明確必須要提供現房安置,而且,由于安置房和商品房不一樣,所以許多開發商也不愿大量地耗資建設利潤遠低于商品房的安置房,因此,這就導致許多被征收人在選擇產權置換時,只能拿到期房。 3、存在一定的風險。大家應該都知道,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只能是在相關部門履行了征收前置工作的情況下,向有關批準機關申請征地,獲得征地批復之后,相關部門才可以對土地開展進一步的征收工作。 這對被征收人來說其實是非常有益的,可是對征收方來說卻不是一件好事,因為申請征地可不是那么簡單的,不是你申請了,就一定能獲得有權批準機關作出的征地批復,一旦得不到批復,那么已經建好的安置房要怎么辦?所以,這也是導致征收方只提供期房的一個較為重要的原因。 4、拆遷方存有顧慮。雖然相關的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征收必須要遵循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可是許多征收方也會特別的擔心,如果提前建好了安置房,被征收人因各種原因不愿意搬遷要怎么辦呢?所以實踐中,許多征收方便會先拆遷、后安置,把被征收人置在了被動的地位上。 但這里凱諾律師可以很肯定的告訴大家,先拆遷、后補償肯定是不合法的,違反了“先補償、后搬遷”的征收原則。實踐中,如果廣大被征收人遇到了征收方違反法律法規,在未給予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強迫被征收人搬遷,那么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