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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的征收律師:村委會不公開信息要怎么辦?村民有權要求公開嗎?在許多老百姓的眼里,村委會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村民有什么事也會第一時間去找村委會,比如與鄰居之間發生了土地糾紛,或者是說詢問土地補償款有沒有下來等等。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村委會基本上掌管著村里大大小小的所有事情,且好多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的事項,也需要經過村委會之手,比如說農業補貼的發放,土地征收中產生的土地補償費的分配,就業補貼的發放,集體利益分紅等等。 那么經過村委會之手的一些事情,就能代表著村委會能直接決定這些事情嗎?當然不是的,村委會沒有直接的權力來決定村里相關的事情,尤其是與農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事情,比如土地補償費如何分配,集體利益如何分紅,土地承包方案等等。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村委會只是一個群眾性自治組織,雖然好多事情需要經過村委會,但是其本身的職責只是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協助人民政府處理相關事宜,解決村里鄰里之間的糾紛和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提出來的一些意見或者是建議。 所以,從原則上來說,村委會所行使的一切行為都應受村民的監督,且相關的分配方案、補貼的發放等都需要經過村民會議決定。根據《村民委員會自治組織法》中的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一)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準; (二)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業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經營方案; (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 (九)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定的事項。 另外,村民委員會還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四)村民委員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況;(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前款規定事項中,一般事項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財務收支情況應當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 從上面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方案、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征地補償費的使用、村里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宅基地使用方案等都需要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村委會不可以擅自決定,而且還需要將所決定的事項在村里依法公開,也就是告知大家具體的使用情況,分配情況,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同時也保障村民的監督權。 但是實踐過程中,有的村委會則會以村民不需要知道具體細節,具體情況等各種理由拒絕公開這些事項。那么如果村委會不公開征地補償費分配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承包經營方案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時,作為被征收人應當要怎么辦呢? 首先,村民可以向村委會申請村務公開 也就是說,如果村委會沒有及時公開分配方案,或者公開的內容不明確,不完整時,村民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向村委會申請公開這些事項,這是法律賦予我們老百姓的權利。村民在向村委會申請村務公開時,一定要注意申請格式,同時還要注意所申請的事項是哪些,就是需要寫明你想要獲得哪些文件信息等,這是非常重要的。 再者就是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 在申請村務公開的同時,村民也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村委會的這種行為,這也是法律賦予村民的權利。如果鄉、鎮人民政府默認村委會的行為,或者是置之不理自己所反映的情況,沒有進行查處,村民可以馬上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并要求其改正,讓村委會依法公開這些文件。 最后就是啟動法律程序 對于村委會不予公開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項時,村民在申請村務公開或者是投訴之后,仍然沒有得到解決的,村民可以根據當下的實際情況啟動法律程序,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村民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村委會的行為關系著村民的切身利益,如果實踐過程中,遇到村委會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那么建議村民盡快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找到村委會的違法行為,然后具有針對性地通過法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