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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拆遷律師:城中村改造中,對拆除重建類的房屋如何補償?近幾年,國家為了推進城鎮化建設、擴展產空間以及改善社會治理,重塑城市面貌等,啟動了各項活動,比如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活動等等。而當下城中村改造則成為了最為重要的項目之一,且受國家大力支持,因此許多老百姓也紛紛遇到了城中村改造。 所謂的城中村改造是指城市市區內的城中村及其周邊低效、零散的連片區域,通過拆除新建、整治提升和拆整結合等多種方式進行綜合改造開發的行為。簡單點來說就是,對于市區內交通不方便,設施設備不完善以及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村莊,通過拆除新建、整治提升等各種方式進行改造,使得老百姓的居住條件有改善,生活質量有所提升,進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 那也就是說,城中村改造一般有三種方式,分別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對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可以實施拆除新建,比如房屋已經存在明顯的安全隱患,村莊內設施設備不齊全、不符合村莊規劃等問題。對于不具備條件的,也就是說房屋不存在安全隱患,村莊內的相關設施設備也比較健全等,那么,可以在經過調查之后,進行整治提升,包括對部分房屋進行加固修繕,完善相關的設施設備等。對于在兩者之間的則可以結合村莊內的實際情況進行,也就是拆除新建,整治提升一塊進行。 只不過,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絕大多數情況下,城中村改造基本上都是以拆除重建為主,整治提升為輔,也就是將城中村內的房屋拆除,然后再重新建房。可房屋一旦被拆除,那么必然就會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因此在城中村改造中,如果房屋要被拆除新建,老百姓最關心的自然也就是補償方面的問題。那么,城中村改造中,對于被拆除重建的房屋一般會如何補償呢? 對于城中村改造中涉及拆除重建類的房屋如何補償,補償標準是什么,事實上,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來明確,而地方出臺的城中村改造條例中也沒有給出具體的補償標準,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地方擬定的補償方案進行補償安置的。 比如《東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中明確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全市統一的補償安置指引。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全市統一的補償安置指引以及改造項目實際情況確定補償方案,并將補償方案在擬改造土地所屬的鎮、村、社區、村民小組、居民小組范圍內公示至少三十日。 也就是說,在啟動城中村改造之前,相關部門首先要制定具體的補償安置方案,并在村莊內進行公示至少三十日。一般情況下,補償安置方案中會有具體的補償標準,補償方式等等事項。所以,在看到城中村改造補償方案后,要第一時間拍照、錄像留證據。 對于城中村改造補償方案有異議的,與普通因公共利益實施的征收拆遷一樣,廣大老百姓也是可以在公告之日起的三十日內提出自己意見的,并且也可以要求相關部門組織聽證,聽證之后如果補償方案確實有失合理、公平,那相關部門還需要重新調整補償安置方案。 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只要補償安置方案確定了,那么日后不管是誰都不可以擅自提高補償,或者是降低補償,甚至另行補償。因此在遇到城中村改造之后,除了要查看有沒有補償安置方案之外,還要看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補償標準是否對自己有利,如果該補償安置方案中的標準很有可能會使自己的生活水平降低,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出來,一旦過了這三十日,相關部門就會認為您對城中村改造補償方案沒有異議,從而依據該方案進行補償。 不過,雖然沒有具體的補償標準,但是凱諾律師可以很肯定地告訴大家,城中村改造中對于拆除重建類的房屋,至少需要提供兩種以上的補償方式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第一種是貨幣補償,第二種是產權置換,或者是復建安置,當然有的地方也是大力推廣房票安置,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還會有一定的獎勵。 一般情況下,在城中村改造中,如果被征收人選擇的是貨幣補償,那么需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而這個合理公平具體體現在,至少能讓被征收人買得起房,也就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能因城中村改造,使得被征收人生活上越來越貧困。 對于在城中村改造實施之前,該地塊已經在城市規劃區域內的,補償標準則需要參考590號令中的規定進行補償。 對于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原則上來說需要按照拆一還一的標準來進行補償安置,就是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面積有100平方米,那么在相同地段上征收方也需要提供100平方米的房屋給被征收人,不能低于這個面積,否則原則上就屬于侵害被征收人權益的行為。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提,城中村改造中的拆除重建,不同于普通的征收拆遷具有強制性,需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才能實施,如果絕大多數老百姓都不同意拆除新建,從原則上來說就能啟動城中村改造。 實踐中,如果遇到了相關部門以各種理由或者是手段(斷水、斷電、強拆等)強迫被征收人搬遷上樓,同意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等情形,或者是對補償標準有異議,征收方只提供了一種補償方式等,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然后馬上咨詢專業律師,若有必要建議盡快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