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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房屋被政府強拆了,其是否有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房屋是我們老百姓私有的財產,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老百姓的合法房屋受法律保護,所以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能擅自闖入老百姓的房屋當中,更不能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房屋,比如違法強制拆除。 但是隨著城市的發展,許多建設項目必然也會占用到老百姓的房屋,比如修路、建設鐵路、醫院、學校等。一般情況下,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老百姓房屋和土地時,相關部門應當要依法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進行,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就補償事宜雙方各持不同意見時,征收方也需要依法先對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征地補償安置決定等文件,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是實踐過程中,有的征收方為急于完成征收工作,達到征收目的,通常會在雙方就補償事宜持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直接將房屋給強制拆除。那么,相關部門將房屋強拆后,如果被征收人手里沒有相關的證據,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房屋被強拆后,我們需要先確認強拆違法 房屋被相關部門違法強拆后,建議被征收人先對強拆現場拍照,如果強拆時自己不在現場,在得知房屋被強拆后,也需要對強拆后的房屋現狀進行拍照、錄像,以證明自家房屋確實是被強拆了。其次,盡快找到自家的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證據材料,如果有房屋被強拆之前的照片、錄像以及室內物品的照片清單那最好,這樣可以給我們維權減少困難。 在收集到相關的材料后,被征收人便可以以相關部門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強拆行為違法的訴訟。如果不知道是誰強拆的,一般我們就需要從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整個項目以及警察立案調查的情況來確定被告。 在拿到法院判決相關部門強拆違法的判決之后,被征收人就可以依據生效的判決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行政賠償,對于賠償義務機關沒有作出賠償決定或對賠償決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賠償的訴訟。 不過,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時,被征收人需要就相關部門強拆房屋給自己合法財產造成的損失來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說,被征收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具體的證據來證明,相關部門確實給自己的利益造成了這么多的損失。 但是對于征收方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直接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情況下,也就是因相關部門的責任,造成被征收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據的,那么一般情況下,需要由相關部門來承擔舉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行政賠償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也就是說,相關部門需要拿出具體的證據來證明,被其損害的物品價值不值被征收人所主張的這個價值,如果拿不出來,那么法院就會根據被征收人的主張,結合相關物品折舊情況、市場價值等因素,酌定賠償。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房屋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征收過程中,如果遇到征收方違法強拆房屋、補償不合理、斷水斷電等情況,被征收人一定要盡可能地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房屋被強拆前后的照片、錄像以及家內物品清單、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證等,然后盡快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和人民法院提起相應的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