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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糾紛律師:對于公房拆遷,一般是如何對承租人進行補償的呢?事實上,對于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每個地方的規定都是不一樣的。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來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一般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最終是多少,則是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 也就是從原則上來說,如果被征收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是每平方米七八千,那么評估機構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也應當要參考這個標準進行評估,倘若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選擇的是貨幣補償,那么需要給予被征收人不低于這個標準的補償。 對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選擇的是產權置換的,也應當要提供與被征收房屋價值差不多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位置較偏遠,那就需要結清被征收房屋與安置房之間的差價。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如果遇到自己的公有住房被征收,但是相關部門卻以“你不是所有權人”等各種理由拒絕與你協商補償,甚至給予補償,那么一定要注意,此時公房承租人可以先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與他們溝通時的電話錄音,然后盡快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