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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開案件中,老百姓提起訴訟的,若有這些情形,法院要受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是法律賦予我們老百姓的權利,如果行政機關沒有及時公開與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文件時,那么我們老百姓可以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比如說,在征地拆遷中,如果征收方?jīng)]有公開與此次征收相關的文件,包括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征收決定以及項目規(guī)劃書等文件時,被征收人就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只當過,對普通老百姓來說,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當老百姓不懂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想要盡快拿到所申請的事項可謂是十分的困難。換句話說就是,雖然法律上賦予了我們老百姓就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文件可以申請信息公開,但由于申請人與對方信息不對稱,所以在申請信息公開時,也往往會出現(xiàn)這樣或者是那樣的問題,即肆意侵害人民群眾權益,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也是屢屢發(fā)生。 所以,為了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發(fā)布了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總共十五條,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凱諾拆遷律師就簡單地為大家淺析一下該解釋中的幾個主要內(nèi)容 第一點,解釋明確規(guī)定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的受理情形 在信息公開糾紛中,有的老百姓針對有關部門的行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經(jīng)常會遇到法院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的情形,導致老百姓權益得不到保障。所以,為了保障老百姓的利益,該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中就明確了信息公開糾紛,人民法院應受理的幾種情形。 根據(jù)該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下列涉政府信息公開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行政機關告知政府信息無法提供或者不予處理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不予公開行為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申請內(nèi)容的; (四)認為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或者依他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侵犯其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其他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也就是說,如果廣大老百姓,比如說在征地拆遷中征收方?jīng)]有依法主動公開相關的征收文件,包括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征收決定以及相關的計劃書或者是規(guī)劃書等文件時,被征收人向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但是有關部門以所申請文件是“秘密”等各種理由沒有公開,甚至置之不理,截至法定期限到期也沒有做出文件的話,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法院應當要予以受理。 另外,在申請信息公開之后,如果有關部門所公開的事項并非是被征收人所申請的內(nèi)容,也就是答復內(nèi)容牛頭不對馬嘴時,被征收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也應當要受理。除此以外,按照該解釋中的規(guī)定,對于認為有關部門所公開的事項侵害了自己的個人隱私的,老百姓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也應當要予以受理。 所以,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征地拆遷中遇到征收方不予公開相關文件,被征收人可以大膽的申請信息公開,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申請,可以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進行,對有關部門作出不予公開或公開內(nèi)容等非常是自己想要的,我們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他們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 第二點,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中原告資格和適格被告 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我們肯定要先確定好適格被告,否則法院也可能會以被告不是適格主體而駁回老百姓的起訴。那么在信息公開糾紛中,老百姓應當要以誰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呢?根據(jù)該解釋中的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以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以作出答復的行政機關為被告;逾期未作答復的,以收到申請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的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該機構以自己名義所作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以該機構為被告。 那也就說在征地拆遷中,如果被征收人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那么若該部門沒有作出或者作出信息不是自己所申請的事項時,被征收人則可以以該部門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若被征收人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的信息公開,那么從原則上來說也應當要以該人民政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于逾期沒有答復的,以收到申請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第三點,明確被告也負有舉證責任 信息公開糾紛中,不光只有原告,也就是申請人有舉證責任,根據(jù)該解釋中的規(guī)定,被告也有一定的舉證責任。如果有關部門沒有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沒有公開申請人所申請事項,或者說其一直主張自己已經(jīng)公開了相關信息等,那么有關部門就需要拿出證據(jù)來證明已經(jīng)公開了相關文件,或者其有合理的理由拒絕公開。 另外,被告主張原告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過程性信息不予公開的,其也應當就該信息系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之前形成的內(nèi)部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進行舉證,同時被告主張原告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內(nèi)部事務信息不予公開的,也應該就該信息屬于人事管理、后勤管理或者內(nèi)部工作流程信息等進行舉證。 舉證是行政訴訟中最為關鍵的一個環(huán)節(jié),而行政訴訟的結果就看有沒有足夠的證據(jù)來推翻對自己不利的情況,所以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有關部門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時,尤其是在征地拆遷中,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養(yǎng)成隨時收集證據(jù)的習慣。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是,該解釋實施以后,將進一步保障我們老百姓的合法權益,所以不管是在征地拆遷中,還是在生活中,只要遇到了有關部門沒有及時公開與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文件時,那么一定要把握好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機會,且也要大膽的申請信息公開,一旦錯過,那么對老百姓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征地拆遷方面的。所以,大家在遇到問題時,若不知道怎么辦,可以先咨詢專業(yè)的拆遷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