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澠征補告〔2025〕第8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澠池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研究,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擬征收范圍涉及英豪鎮姜王莊村,四至范圍:東至姜王莊村集體土地;西至姜王莊村集體土地;南至姜王莊村集體土地;北至姜王莊村集體土地,具體范圍以土地勘測定界為準。 二、土地現狀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0.6553公頃,全部為農用地,不涉及建設用地地和未利用地。 三、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公共交通項目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補償方式采取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征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如下:英豪鎮姜王莊村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為4.1萬元/畝。 (一)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規定執行。 (二)社會保障費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規定執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為每畝51500元。 (三)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參照“三門峽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標準(三政〔2013〕6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 五、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安置對象。 安置對象為英豪鎮姜王莊村集體及其成員。 (二)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方式采用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 1.貨幣安置。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社會保障安置。本項目用地已落實社保資金并按要求預存入縣指定賬戶。 六、辦理補償登記的時間、地點、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辦理土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 七、異議反饋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澠池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無異議。 公告時間: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4日 來源:澠池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