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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合法房屋被違建 強制拆除房屋為哪般?时间:2017-05-24 【原创】 阅读 周女士是浙江省寧波市A區B村村民,其在該村擁有兩幢房屋,其中一幢建筑面積為62平方米房屋,系周女士通過合法手續于1994年3月5日向其弟弟周某購買所得,另一幢房屋系周女士于1995年4月18日向A區相關部門申請,經其批準后建造的合法房屋。2016年5月11日,A區有關部門以化工園區拆遷清零工作為由,將周女士兩處合法房屋均予以拆除。面對變為廢墟的房屋,周女士家屬認為A區有關部門的行為與其未按照街道辦事處的要求簽訂不平等的安置補償協議有關,其委托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維權,凱諾律師事務所指派呂靜律師承辦該拆除案件。呂律師認為此次A區有關部門所實施的拆遷行為在實體和程序上均違法,于是向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了違法拆除的行政訴訟。 隨著前期調查工作的展開,呂律師同A區有關部門之間的“證據之戰”就此展開,在雙方的拉鋸戰下,最終,法院以A區有關部門未嚴格遵照征收程序,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未申請法院進行裁決即對周女士的房屋作出了強制拆除的行為,超越了法定職權。確認A區有關部門對周女士房屋所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詳情點擊:http://www.11g58b.cn/kncqls/vip_doc/81633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