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諾律所主任賈啟華律師就“天津一法院現空中開庭奇案”接受華夏時報采訪并發表評論!时间:2019-02-28 阅读 近日,一則法律界的驚人新聞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即天津一法院現“空中開庭”奇案。華夏時報立即針對此次事件向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賈啟華主任進行采訪。 新聞源鏈接: http://www.chinatimes.net.cn/article/84201.html 此條新聞一經曝光便引起軒然大波。 而此案僅僅緣由一份法官的庭審筆錄引發。在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場的情況下,卻在筆錄上顯示原告一方出庭參加庭審,發表意見并在庭審記錄上簽字。 后經相關人員調取民航信息,查證原告當時正坐在航班上飛行,這就出現了“空中開庭”這一詭異奇案。 原告民航信息 原告開庭筆錄簽字 此案疑點重重,經記者采訪被告當事人時發現,為被告送達的第一次開庭公告中規定的開庭時間明顯與法院內部登記在冊的案卷內容有所出入。 對此,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賈啟華主任針對本次案件中的幾個疑點作出了以下點評: 一:公告送達舊地址 賈啟華律師:在法院的判決書中,白露的地址已經被更正,顯然法院進行過調查,但仍舊采用公告送達。“法院的做法顯然是不恰當的。”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只有當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會采用公告送達。 二:法院是否涉嫌偽造庭審筆錄 賈啟華律師:如果航班信息確認真實,表示案件存在問題,需要監察委員會或者檢察院介入調查真實原因。“如果筆錄作假,那么相關責任人要承擔責任,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三:公告送達后庭審時間變更的問題 賈啟華律師:民事訴訟對開庭時間要求嚴格,確定之后不能隨意變更。尤其是經過公告送達的開庭時間,一旦變更,應把新的開庭時間重新公告。對于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任何訴訟程序行為的通知都要公告。 而此次案件發酵后,河東法院官方微博在第一時間發布消息稱本案已由紀檢監察部門啟動調查程序,相關辦案人員停職接受調查。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微博通報 本案的后續發展情況我們暫不可知,但凱諾律師將會持續關注。 如若調查確認其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我們堅決要求相關部門要將其嚴懲,以儆效尤,杜絕他人意圖效仿之念,為維護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做個好榜樣,讓眾多像被告一樣的弱勢群體均能得到法律的庇護。 增強群體的法制觀念,使其更能深入人心,并杜絕官方人員知法犯法等行為。這是我們凱諾律師事務所全體律師為之不斷奮斗的目標與動力! 最后,凱諾律師在此呼吁社會各界人士,面對違法行為要學會堅決說“不”,并且還要善于運用法律程序進行維權,爭做法律好榜樣!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