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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凱諾拆遷律師團隊介入四川甘孜違法占地糾紛案近期,來自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何先生找到本所律師,表示其自家位于當地學校邊的承包地(一畝左右)被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強行占用,用來修建糧食蔬菜基地項目的接待中心。在沒有就補償安置事宜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指示施工方強行清除了何先生承包地上種植的桃樹等果樹,給何先生一家造成巨大損失。清除地表后,縣農牧和農村科技局強行占地進行非農建設。 何先生一家找到農牧局要求補償,農牧局表示這是縣里的項目,自己只是實施方,縣里已經要求村里就占地補償事宜開會討論。村里開會討論的結果是,此次占地建設接待中心,沒有任何補償。被占地的農戶,由村里在有條件時重新給分配土地。青苗的損失就不補償了。被占地的農戶要以大局為重,支持國家建設,不能老想著錢。 何先生一家難以理解,自己對案涉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如果是國家依法征收,那么應該是要有補償的,而且補償不能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現在政府占地一分錢不補償,確實有點反常。此次占地,政府是否獲得了征地批文,是合法的征地還是違法占地?何先生也不知道具體的情況是怎么樣的。 經過分析,本所律師認為,此次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占用何先生土地,屬于沒有批文的違法占地。政府要占用集體土地,應該首先獲得有權機關的批準征地文件,進而才能組織實施。在占地前,應該先落實補償安置權益,堅持“先補償后占地”的原則。當地縣政府部門強行占地,不但不補償安置,還將補償安置的責任推給當地村委會,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明顯地推卸責任。 本所律師表示,何先生有權利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占地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責任承擔方式包括返還土地,賠償青苗損失以及占地損失等。 何先生目前已經委托本所律師代理本案,目前案件正在辦理的過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