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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遇到補償不合理怎么辦?依法行政,信守承諾、誠實守信這在征地拆遷中是非常重要的,依法行政主要體現在征收程序合法,依法辦理了審批手續,不存在征收程序顛倒等行為,嚴格落實了補償政策,而信守承諾、誠實守信主要體現在,及時支付了被征收人相應的補償款、交付了安置房,這要落實到實踐征收中時,這既可以有利緩解征遷糾紛,也可以使征收方能順利地推進征收工作。 但事實上,在實際征收中,卻往往有征收方與這幾點是背道而馳,明明法律法規上規定,雙方在補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后,需要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并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需要及時地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費、搬遷費、安置補助費、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以及約定的其他補償等。 可個別征收方在簽訂了補償協議以后,始終是不愿意按照協議中約定的對被征收人進行全面的補償安置,只給予被征收人部分補償,有的甚至還會不承認,不承認雙方簽訂了這么一份安置協議或是補充協議,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逃避補償職責。 那么試想一下,簽訂了補償協議,又強迫被征收人交出土地,并騰空房屋,且在還未履行協議的情況下,直接強拆被征收人房屋,拿到土地,這種行為跟“強盜”有什么區別? 征地拆遷本就是利國利民,只要能夠依法行政,相信必定會對整個社會都是有益處的,對老百姓也是有好處的,但由于太過急功近利,所以在實踐中,被征收人經常會與征收方發生矛盾糾紛,一旦發生糾紛,那對雙方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比如從實踐過程中我們看到,有的被征收人在遇到補償糾紛時,往往情緒會比較的激動,心理承受壓力較小,再加上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又比較心切,所以通常會做出一些令人非常痛心的事情。 但是,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補償安置落實不到位,在實踐中其實是非常多見的,并非個例,所以在遇到這種問題時,一定要先保持一下比較平衡的狀態,不要著急,不要焦慮,更不要不按常理出牌,一定要保持理性,依法維權,切莫沖動,俗話說“沖動是魔鬼”,一切沖動的行為不僅會讓自己受苦,也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所以在行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否則就太得不償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