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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嶺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溫嶺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在溫垂直管理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保護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0〕8號)要求,市政府決定對全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溫嶺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征地補償。 二、征地區片劃分補償標準 全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分為3個級別,涉及全市16個鎮、街道。同一級區片級別內根據不同地類分為二類,即一類地包括:耕地、除林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二類地包括:林地、未利用地。Ⅰ級征收區片(太平街道、城東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橫峰街道、澤國鎮、大溪鎮、溫嶠鎮溫嶠片)一類用地8.8萬元/畝、二類用地6.2萬元/畝。Ⅱ級征收區片(松門鎮、箬橫鎮、新河鎮)一類用地7.8萬元/畝、二類用地5.5萬元/畝。Ⅲ級征收區片(石塘鎮、濱海鎮、城南鎮、石橋頭鎮、塢根鎮、溫嶠鎮江廈片)一類用地6.7萬元/畝、二類用地4.7萬元/畝。區片價分片定級范圍標準不變。插花地的征地補償按照土地所在區片綜合價標準執行。 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占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40%和60%。 四、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根據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的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動態調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五、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根據我市實際另行制定。 六、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在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征地方案已依法獲得批準的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新的補償標準執行。 來源:溫嶺市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