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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在征地拆遷中,收到了補償決定要怎么辦?無論是在集體土地征收中,或者是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極個別地被征收人可能會收到一份補償決定。事實上,補償決定是一份對被征收人權益產生極大影響的一份文件,一般情況下,該文件經常出現在被征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拒絕搬遷的情況下。 也就是說,如果被征收人認為補償標準不合理,而不愿意搬遷,并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那么,征收方可能就會為了盡快實現征收目的,從而針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作出一份征收補償決定,以此對被征收人進行施壓,讓被征收人盡快交出土地,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事實上,被征收人收到補償安置決定說明征收方已經對被征收人下了最后的“通牒”,如果被征收人置之不理,那么就會被征收人造成很不利的后果。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無論是在集體土地征收中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中,一旦收到補償決定,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引起重視。那么,作為被征收人在收到補償決定后要怎么辦呢?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馬上審查補償決定內容是否合法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也就是說,征收補償決定是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中的內容來作出的,一般補償安置方案中應當要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辦理補償登記的時間以及房屋面積、具體的補償方案、補償標準,同時還要有救濟途徑,包括行政復議的救濟期限和行政訴訟的救濟期限等等。 而集體土地征收中的補償安置方案內容應當要有征收范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同時還要載明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 因此,大家在收到補償安置決定之后,一定要對照相應的補償安置方案審查補償決定中的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明確,如果補償安置決定中的內容不完整,不明確等,也就是說,對被征收人切身利益會產生影響的一些信息都沒有明確在該文件中,那從原則上來說,該文件就是不合法的,此時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提警惕。 二、馬上審查作出主體是否是法律規定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褲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中來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是組織實施征收的主體,所以,按照法定程序上的來說,只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權作出補償安置決定(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因此,如果有被征收人收到補償安置決定,一定要馬上審查作出主體是否符合上述的法律法規,如果不符合,如作出主體是鄉鎮人民政府或是村委會等等其他部門,那被征收人一定要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做好維權的準備工作。 三、馬上審查作出程序是否合法 作出征收補償安置決定與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一樣,都有著嚴格的法定程序,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中收到了補償安置決定,除了要保持冷靜之外,那么還需要馬上對作出該文件的程序進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