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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提起行政訴訟的目的是什么?一個城市的發展,有幾大建設活動是無法避開的,第一個是擴寬道路、修建鐵路,修建高速公路,第二個是,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第三個是,其他基礎性建設,包括水利工程、教育、文化、防災減災、優撫安置等相關的建設。 但無論是道路方面的建設活動,還是其他相關的建設活動,自然都會涉及征收老百姓的承包土或都是房屋的情況,只要土地或是房屋所占用的建設用地被征收,那用地單位自然就需要支付被征收人相應的補償費用。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相關部門雖然可以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體土地或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單位,但必須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 雖然對于征收原則、補償標準,法律法規上作出了明確規定,然而從實際征收過程中來看,還有極個別的征收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惡意降低被征收人應得的拆遷補償的情況,具體體現在將被征收房屋在未經任何調查的情況下,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筑予以拆除,以違建名義給予被征收人補償,或是將好端端的合法房屋撞個大洞,再鑒定為危房,以危房名義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等等。 事實上,征地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只有這幾種,最常見的應當是征收方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況下,既未針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也未向人民法院申請,便強制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 對于征收方的這種強制拆除行為,被征收人可以不用考慮太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他們就強拆給自己造成的重大損失進行賠償。一般情況下,只要房屋是合法建筑,只要相關部門未履行法定程序,只要自己手里有強有力的證據,法院基本上都會判征收方敗訴。 只不過,實踐過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中遇到征收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時,往往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用法律途徑來解決,而是去上訪或是三番五次的去找征收方理論,要么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咨詢專業律師。 而且,在很多老百姓的意識里,往往還會認為,他們都是一伙的,訴訟根本就沒有用,正議根本不站在我們這一邊,要么就會認為,自己處在相對弱的地位上,面對有權勢的征收方,憑自己的本事,根本就不是他們的對手,即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了,到頭來可能也只會以敗訴來收場。 凱諾律師首先在這里要明確兩點,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隨著法制的逐步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推進,我們廣大老百姓的法律意識不斷地提高,越來越多的相關部門在征地拆遷中都開始遵紀守法,所以,大家在遇到拆遷后,并不需要過多地擔心,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即便在征地拆遷中遇到違法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我們的最終目的也并非是為了壓制征收方,而是拿到合理、公平的補償,也就是說,我們的提起訴訟的目的是為了以打促談,在私下談不妥補償的時候,我們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給征收方施壓,然后,爭取協商補償的機會,并拿到比之前高的補償。那么廣大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中如何提起行政訴訟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行政訴訟?所謂的行政訴訟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為。 行政訴訟是一種最為公正、有效的監督行政方式,它對于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行政職權具有巨大的意義和作用。更是懲治腐敗、建設廉潔政府的有力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