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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拆遷律師:如何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如何確定停產停業損失呢?一般計算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種方式,也就是說,可以通過以下五種方法來確定最終被征收人能拿到多少停產停業損失費。 第一種,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如果是以評估的方式來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標準,那就需要結合當地發布的相關文件了,比如《鷹潭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暫行辦法》中就明確規定,被征收非住宅用房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評估機構在評估時應遵循下列規定:(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評估價的2‰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 另外,在《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中也有相關的規定,征收生產、經營性用房,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直接損失的,應當按照《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搬遷費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有關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具體為被征收房屋主體評估價值的7‰/月。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按補償標準給予3個月補償。 第二種,按照生產經營效益來確定 除了評估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之外,還可以按照被征收房屋之前生產的效益來確定,如果經營效果好,那被征收人拿到的停產停業損失費自然也就不會太低,但如果經營效果不佳,那么這就對被征收人不利了。不過,還是要看結合實際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在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時候都會有一個計算公式,不過每個地方可能都不太相同,這個需要結合當地的經濟情況,以及被征收人自家的情況。 比如北京的是,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于生產經營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凈利潤×修正系數+員工月生活補助)×停產停業補償期限。” 總之,無論以什么公式計算,都應當要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大家對相關部門計算出來的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標準不滿意,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上一年度實際經營效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第三種,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場評估價的百分比確定 實踐中,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場評估價的百分比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情況相對來說較少,很多老百姓可能也都不懂,所以,選擇在以這種方法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標準時,建議被征收人盡量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進行,如果哪個地方有錯,則可以很快發現,并向相關部門提出來,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四種,按照納稅情況結合經營狀況等因素計算 我們都知道,只要房屋用于經營,比如是小型加工廠、養殖場、商鋪商店等等,那么我們都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同時還要依法納稅,這是無法避開的,沒有做到這兩個,那就是違法經營。但話又說回來,這類房屋在被征收以后,只要有依法納稅,自然也就會有停產停業損失費。 有的地方征收過程中,則會按照納稅的情況來計算停產停業損失費的標準,所以,在經營期間,大家一定要依法納稅,及時納稅,否則可能相關部門會以你違法經營等理由拒絕向你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費。 《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潤值確定。月平均利潤值依據被征收人提供的近三年納稅證明推算確定,不足三年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期間納稅證明為依據推算確定。” 第五種,按照經營面積計算停產停業損失 按照經營面積計算停產停業損失是很常見的,比如《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積計算,營業、生產用房為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為每平方米150元。” 但是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所以,如果以這種方式來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的話就需要,大家就需要查找當地相關部門發布的具體文件,但如果對最終的停產停業損失費有異議,被征收人是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的,也可以要求他們通過評估的方式來確定。 總之,凱諾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此過程中,無論以哪種方式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費,大家都需要提高警惕,一旦發現有不合理的地方,或是變相降低停產停業損失費等,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