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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律師:高額的拆遷獎勵費能信嗎?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以及補助和獎勵。 從上述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補助和獎勵,也就是拆遷獎勵費也是法律規定的一項補償,在拆遷中,這兩項補償費是必須要有。那么,何謂拆遷獎勵費呢?事實上,所謂的獎勵費就是相關部門用來鼓勵被征收人能在一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交出房屋的一種方式,即對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給予相應的拆遷獎勵費,雖然該項補償也屬于法定的補償項目之一,但實踐中,卻成了強迫或是誘導被征收人搬遷的一種手段。 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單位征收中,按理說,應當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其中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不能低于被征收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也就是說,被征收房屋周邊的房價要是每平方米七八千,那補償也應當不能低于這個價格。可是實踐過程中,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都會涉及巨大的拆遷利益,所以,極個別的征收方就會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會以各種方式方法來達到低成本的征收目的,我們常見到的就是將房屋認定為違建或是危房。 一旦房屋被認定為違建或是危房,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自然就會很低。所以,在面對補償標準不合理、補償非常低的時候,有的被征收人就會拒絕搬遷,拒絕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行為,自然會導致征收項目的無法按時完成,征收工程自然就要停滯不前。 因此,為了讓被征收人能自愿搬遷,交出房屋,征收方就會口頭上提出會給予被征收人比別人高的拆遷獎勵費,而且個別地方甚至還推出了獎勵3+3這樣的辦法,所謂的3+3就是在一個小區范圍內,先搬走的住戶可以獲得三萬元的獎勵,如果某一幢樓的住戶都在規定的時間內搬走,那么,每一戶還可以再獲得3萬元的獎勵,通過將所有的被征收人的利益捆綁在一起的方式,來實現最終的征收目的。 有的被征收人在一聽到自己可以獲得比別人高的拆遷獎勵費或是自己還可以多獲得一倍以上的獎勵費時,會不管三七二十七的,馬上找征收部門把協議給簽了,然后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一并交給征收方,這種做法顯然是對自己不利的。 雖然拆遷獎勵費是法定的補償項目之一,但是凱諾律師在這里要提醒大家一下,拆遷獎勵費的標準一般都不會很高。所以,當征收方說要給予你比別人高的拆遷獎勵費,比如光拆遷獎勵費就達到了十余萬等,那么,此時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對這種行為提高警惕。 也就是說,在拿高額的拆遷獎勵費之前,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先審查自己應得的補償費用是否合理,補償標準會不會導致自己日后的生活水平有所降低等,如果自己應得的補償費用,比如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費都合理,自己日后的生活水平等也都有所保障,那大家可以安心的拿這部分補償。 如果補償標準明顯不合理,明顯低于被征收房屋周邊的市場價格,明顯無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甚至居住問題都解決不了等,那建議大家千萬不要為了拿高額的拆遷獎勵費而放棄真正屬于自己的補償,千萬不要做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事情。 事實上,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有的征收方給出的高額的拆遷獎勵費其實就是從本不合理的補償中抽出來的,然后以這種方式來誘導被征收人盡快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完成搬遷。因此,凱諾律師要再次提醒大家,對于過高的拆遷獎勵費,大家一定要注意,避免把自己推向無法他們設好的“圈套”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