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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拆遷律師:房屋被半夜三更拆除由誰來舉證?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本身就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通過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不僅可以改善部分老百姓的居住環境,也可以進一步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質量,同時也可以促進城市的發展,提高當地的整體經濟水平,可謂是兩全其美。 不過,一般情況下,相關部門因公共利益實施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需要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的程序進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參與權、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以及相關補償安置的權益,只有在相關程序都履行到位的情況下,那么,征收方才可以開展具體的征收工作。 但是實踐過程中,極個別的征收方為了盡快完成征收工作,經常會在被征收人對補償不滿意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以各種理由強迫被征收人搬遷,交出房屋或是土地,比如我們常見的就有對當事人斷水、斷電,阻斷當事人家里的通行道路,要么就是在什么文件也沒有作出,什么法定程序也沒有履行的情況下,直接在半夜三更或是趁當事人外出不在家的時候,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以達到最終的征收目的。近日,海南的一位當事人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王某是海南省人,其在所在地區有一棟兩層房屋,后來該房屋因當地規劃需要被征收,王某等人在遇到拆遷后,非常的開心,本想著可以通過此次征收來改善一下自己家的居住環境,所以,其起初是非常支持與配合的,但當相關的征收程序進行到補償階段時,王某認為,此時征收補償標準很明顯不合理,顯然無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 所以,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王某便沒有與相關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讓其沒有想到的是,在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因當地相關部門的規劃比較緊張,相關部門三番五次的找自己麻煩,不僅口頭上威脅自己,而且還對自己家開始斷水、斷電,雖然在此期間,王某找過水、電公司,但均被以是相關部門要求的為由,拒絕為其恢復水電,就這樣,王某過了一個多星期沒水、沒電的日子。 本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但讓其更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相關部門在某一天夜里,突然讓人把自己家的房屋大門拆除了,緊接著,又把主房屋給強制拆除了。在拆除房屋時,王某與其家人并不在房屋內,而是在外租房過日,直到第二天,鄰居告訴他,其才知道自己家的房屋被相關部門野蠻拆除。 一般情況下,房屋被違法拆除之后,被征收人應當要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確認他們的強拆行為違法,但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他們確實存在違法行為,自己家的房屋確實被相關部門給強制拆除了?墒窍裢跄臣业倪@種情況,房屋在被拆除時,其沒有在現場,所以根本沒法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那么,在被征收人手里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作為被征收人要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在提起行政訴訟時,一般情況下都是由誰來舉證,在弄清楚了這個問題,那對自己以后維權也會有所幫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原告應當對其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那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是由原告,即被征收人自己來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被征收人需要拿出對自己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相關部門確實存在違法行為,之所以會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被征收人非常清楚自己家的情況,同時提供的相關證據也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之后,一定要養成搜集相關證據的好習慣,比如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土地現狀調查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以及房屋被強拆時的現場照片、錄像等等,一旦以后遇到了相關部門違法征遷自己家的房屋,那么這些證據就可以為我們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