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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律師:房屋不知道被誰拆除了,由誰來舉證?對于相關部門在被征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強制拆除其房屋的,如果相關部門在強制拆除房屋時,沒有對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搬離,直接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就拆除了,一般情況下則是由相關部門來承擔舉證責任。 根據《行政訴訟法》中的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舉證責任。 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狀,并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證據、依據;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應當認定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 也就是說,如果因相關部門的原因導致被征收人無法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無法提供證據的,比如我們前面所提到的,征收方直接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等,那么,被征收人以相關部門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相關部門需要承擔舉證責任,以相關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在拆除房屋時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拿不出來相關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房屋并非自己所拆,那么法院就會根據被征收人所主張的,結合實際情況,酌定對被征收人進行賠償。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房屋征收、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此過程中遇到相關部門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有了強有力證據,對我們日后維權肯定會有很大的幫助,在收集到相關的證據材料之后,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息的合法權益,要求他們給予合理的補償或是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