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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專業律師:土地征收中,什么情況下會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主要有兩種在集體土地征收中,有個別地被征地農民會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事實上,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在土地征收中非常常見,但是當廣大被征地農民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時,那說明征收方已經想要強制占用農民土地的。 所以,在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之后,廣大被征地農民就需要馬上提高警惕,如果對此文件置之不理,甚至認為它不重要,那可能就會對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產生較大的影響,因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本身就是一份對被征地農民利益會產生極大影響的一份文件。那么,廣大被征地農民在什么情況下會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呢?從律師的辦案過程中看,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廣大被征地農民很有可能就會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 第一種情況,因對補償不滿意,而遲遲不愿意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的,需要給予被征地農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費、社會保障費等。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其余的補償費標準則是結合土地現狀由相關部門制定。 但是從原則上來說,集體土地征收給予被征地農民的補償不能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同時還要保障其長遠生計。可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有的征收方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會以各種方式方法來降低補償標準,比如有意將地上附著物面積、青苗數量減少等,不過,這樣就會導致補償標準不合理。 看到補償標準不合理,被征地農民自然是不愿意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自然是不愿意搬遷的,但是如果被征地農民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不搬遷,自然就會導致征收計劃有所打亂,征收工期無限期延期。所以,有的征收方為了能盡快拿到土地,就直接會針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地農民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要求被征地農民盡快簽訂協議,完成搬遷或是交出土地。 第二種情況,被征地農民已經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也拿到了相應的征地補償款,可仍然拒絕交出土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中的規定,被征地農民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后,無論是誰都需要按照協議中所約定的履行各自的義務,征收方需要在三個月內按時支付被征地農民補償,而被征地農民也需要在約定的時間內交出土地,完成搬遷。 不過,實踐過程中,有的被征收人在拿到相關部門支付的征地補償款之后,仍然會以各種理由拒絕交出土地,阻撓國家建設征地工作,那么在此時,征收方可能會為了趕工期,從而針對這樣的被征地農民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如果被征地農民仍不交出土地,征收方就會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除了在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被征地農民會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之外,如果已經拿到相應補償款,還持續占用土地,未將土地交出,那同樣也會收到一份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 不過,這里凱諾律師想要告訴大家的是,無論在什么情況下收到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廣大被征地農民一定要重視起來,如果認為該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被征地農民就需要盡快針對該文件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尤其是在第一種情況下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時。 在補償不合理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倘若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廣大被征地農民一定要有所行動。從《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我們可以看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主要針對的是阻撓國家建設征收的人,且已經是拿到還遲遲不愿交出土地的被收人,如果在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未拿到任何補償時,就收到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那很明顯是征收方想以此文件來強迫被征收人簽訂協議,交出土地。 所以,在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時,被征地農民可以先審查相關部門作出該文件的程序是否合法。一般情況下,在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之前,相關部門需要依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這是法定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如果自己并未見過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更未見到過任何的補償安置方案,便先見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其作出程序該文件的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 另外,還要看相關部門在征收前期有沒有保障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等等,如有沒有在征收范圍內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告知大家征收范圍、補償標準等具體的征收事項,是否提供了貨幣補償、產權置換、提供宅基地建房等三種補償方式,有沒有實地對土地現狀進行調查等等,倘若這些程序中的某一項沒有履行到位,那其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就是違反法律法規的。 換句話說就是,廣大被征地農民在這種情況下要是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那么則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他們違法占地的現場照片、錄像,然后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盡快針對該文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或是確認違法。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要說的是,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是一份對被征地農民利益產生實際影響的文件,所以,如果對此文件有異議,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萬不可置之不理,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