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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糾紛律師:征地需要由誰來批準?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包括宅基地上房屋),是不同于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不光其征收程序復雜,而且還存在以下兩個不同之處,一是,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就是先要將土地性質轉為國有土地,二是補償標準與國有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區別非常大,關于后者,想必大家應該都知道,這里就不再多說。 我們今天就重點來淺析一下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辦理農用地轉審手續方面的知識。從《土地管理法》中我們可以看到,雖然相關部門可以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農民老百姓的土地或是宅基地上房屋,但如果是因建設需要將耕地或是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時,那么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就是需要拿到有權批準征收土地部門作出的征地批復文件。 對于有權批準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的部門,《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確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如果征收項目所涉及的土地是永久基本農田,或是耕地超過了三十五公頃,其他土地超過了七十公頃,那么需要國務院批準征地,征收這些土地以外的土地的,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所以,在大家遇到土地征收以后,一定要看看征收方是否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如果沒有征地批復文件,征收方便強行占用了土地,那說明此次土地征收肯定是不合法的,如果已經拿到了征地批復文件,那么,我們還需要第一時間針對征收方拿到征地批復文件進行審查,這里主要是審查他們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