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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羅征補公告〔2024〕26號臨羅征補公告〔2024〕26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沂堂鎮東大埠村集體土地。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沂堂鎮政府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沂堂鎮東大埠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沂冊路建設工程(西延)項目建設,用途為公路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地塊1:四至范圍東至沂堂鎮東大埠村土地、西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南至沂堂鎮東大埠村土地、北至沂堂鎮東大埠村土地;面積1.4823公頃。其中:農用地1.4823公頃(耕地1.4330公頃、林地0.021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277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地塊2:四至范圍東至沂堂鎮東大埠村土地、西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南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北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面積0.0087公頃。其中:農用地0.0087公頃(耕地0.0049公頃、其他土地0.000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32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地塊3:四至范圍東至沂堂鎮東大埠村土地、西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南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北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面積0.0699公頃。其中:農用地0.0699公頃(耕地0.0699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地塊4:四至范圍東至沂堂鎮東大埠村土地、西至沂堂鎮東大埠村、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南至沂堂鎮東大埠村、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北至蘭陵縣蒼山街道西大埠村土地;面積1.2272公頃。其中:農用地1.2272公頃(耕地0.5445公頃、草地0.5922公頃、其他土地0.082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77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臨沂市羅莊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IV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05萬元/公頃;其中:農用地補償標準為105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發〔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沂堂鎮東大埠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沂堂鎮東大埠村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五、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費用按照28.147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羅莊區財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78.4780萬元。由沂堂鎮政府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指導東大埠村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并報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羅莊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六、辦理補償登記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公示期滿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沂堂鎮國土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時間為30日,公示期自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反饋;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