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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遇上拆遷一定要注意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相關部門是可以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上房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單位的。但是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老百姓土地和房屋的,相關部門需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這是最基本的征收原則,同時,也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程序推進征收工作。 然而在具體的征收過程中,由于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工程較大,所涉及的人民群眾較多,加之征收程序較為繁瑣,細節頗多,所以往往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拆遷糾紛,我們常見的就有拆遷補償問題、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不予補償)、房屋被強制拆除、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環節被征收方威脅、征收方未嚴格按照征收程序推進征收工作,當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也會產生一些糾紛,具體包括征收方不履行補償安置協議、擅自更改協議內容等等。 不過,無論是在拆遷中,還是在土地征收中,一旦出現任何的拆遷糾紛、拆遷矛盾,那么必定會對被征收人造成不小的影響,尤其是當房屋因無證被征收方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筑時,不僅面臨著房屋被拆,還面臨著拿不到任何補償的窘境。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對于無論是因公共利益開展的拆遷,還是因商業開發開展的拆遷,只要自己家(土地)在拆遷范圍內,那么就一定要注意拆遷方的一言一行,因為征收方的行政行為可以說直接關乎著自己在拆遷過程中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