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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糾紛專業律師: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是否會失效?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在征地拆遷中起著一個很重要的作用,有了它說明土地征收項目獲得了有關部門的批準,土地征收是合法的,如果沒有這個文件,那則意味著土地征收項目不合法,對于相關部門已經實際占用了土地,那其占用土地的行為就違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有關規定,同時也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所以,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之后,一定要馬上審查相關部門在實際占用土地之前有沒有獲得征地批復,也就是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倘若沒有,那被征收人則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查處,要求有關部門對此次征地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核實。 對于有土地征收批準文件的,那廣大被征收人還要審查一下該文件是否還在有效期內。一般情況下,相關部門在獲得土地征收批準文件以后,應當要盡快開展相關的征收工作,但實踐中,有的征收方往往會延遲具體的征收時間,現實中,有很多都是在獲得了征地批復文件之后,又將土地擱置好了多年才開始推進相關工作。 但其實,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是一份有有效期的文件,該文件并不是永久性文件。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從這條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如果相關部門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了農村集體土地,且還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那么要是在獲得土地征收批準文件的一年內沒有用土地,那就需要將土地交給農民恢復耕種,如果一年以上沒有動工進行建設,就需要繳納土地閑置費,如果連續兩年沒有使用土地,那么該土地就要交給農民或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由此可見,土地征收批準文件的有效期只有短短的兩年,在將土地轉為建設用地之后的兩年內,相關部門沒有實際動工建設,那該文件就會自動失效。該文件自動失效后,相關部門就不可以再依據已經失效的土地征收批準文件進行建設了。 也就是,將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兩年內并沒有實際占用土地,長期將土地荒蕪,擱置著,那么再次要占用土地時,相關部門就需要重新向有關部門申請征地,重新獲得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如果還拿著前幾年有關部門作出的文件推進建設活動,其行為就屬于違法占地,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違法占地行為情形較為嚴重的,可能就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廣大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中如果遇到了相關部門侵害自己的合法權益,包括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獲得補償的權利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