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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拆遷律師:農村院子和空地有沒有拆遷補償?農村房屋幾乎每家每戶都附帶著一個或大或小的院子,而且有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也會附帶著一個小院子,院子作為房屋的組成部分,從原則上來說是不可分割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在遇上拆遷以后,征收方也需要將房屋所附帶的院子納入在補償范圍內,依法給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 但實踐過程中,我們發(fā)現,極個別的征收方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會以各種各樣的方式拒絕將院子納入在評估范圍內,對其進行補償安置。那么,院子是否應被納入在補償范圍內呢? 在了解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下,集體土地征收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都有哪些。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guī)定,土地征收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有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費和社會保障費等。 其中,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一般房屋的補償和宅基地的補償是需要分開進行補償的,這點大家需要牢記。另外就是,我們從上述的法律法規(guī)中看到,《土地管理法》上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農村拆遷有院子的補償和空地的補償。 因此,這就導致許多征收方因土地管理法中沒有對此作出明確規(guī)定,為自己找了一個不對被征收人進行院子補償的理由。 不過,這里凱諾律師需要告訴大家的是,雖然《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農村院子有拆遷補償,但這也不能作為征收方不對被征收人進行院子補償的法律依據。從實踐過程中來看,雖然土地使用權證或是房屋所有權證中并沒有登記這一部分的面積,但是院子作為房屋的組成部分,其與房屋必然也是分不開的。所以,從原則上來說應當要對被征收人就房屋附帶的院子進行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曾經就在《關于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征收人未經登記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補償的答復》中答復稱,“對土地公有制之前,通過購買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轉為國有后迄今仍繼續(xù)使用的,未經確權登記,亦應確定現使用者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中,應將當事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面積納入評估范圍,按照征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并予以征收補償。”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的這個答復,針對的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但是宅基地上房屋拆遷時,也可以以該答復作為一個參考,尤其是在農村房屋所涉土地已經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時。 因此,實踐中如果征收方以院子不在補償范圍內,院子未登記在冊等原因,拒絕支付這部分補償,那么,無論被征收的土地性質是什么,其便可以依據上述的答復,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主張這部分的補償。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提醒大家,在集體土地征收,倘若被征收人遇到相關部門對院子不進行補償,或是以各種理由縮減拆遷補償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