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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等補償標準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配比例呼和浩特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等補償標準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配比例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自治區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內政辦發〔2023〕92號)要求,我市補充制定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等補償標準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配比例,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公布實施。 附件: 1.呼和浩特市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地類修正系數表 2.呼和浩特市青苗補償標準表 3.呼和浩特市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表 4.呼和浩特市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比例表 5.呼和浩特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修正系數細化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16日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