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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房屋拆遷律師:遇到拆遷問題后,法院一直不給立案怎么辦?在征地拆遷中我們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一旦遇到拆遷問題,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所以,我們被征收人總是處在一個弱勢地位上,因此,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想必大家都知道,由于被告特殊的身份,所以,行政訴訟相對于來說比較的復雜,而且我們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也會困難重重,比如法院不給立案。那么,法院不給立案時,作為被征收人要怎么辦呢? 首先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遭受到了侵害,那么其是有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 其次,根據《行政訴訟法》中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看到,一般情況,只要符合條件,法院一般都需要給立案登記,不能以各種理由拒絕接收起訴材料,或是以各種理由拒不立案。即使當事人的起訴不符合條件的,法院也應當要對當事人作出書面的裁定,且還要裁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而且還需要很明確的指出內容的欠缺之處或是有錯誤的地方,且告知當事人需要改正的內容等。 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當法院遲遲不給立案,我們可以按以下方法去做,千萬不要放棄維權或是自暴自棄。 1、保持冷靜 遇上法院不給立案的情況,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保持冷靜,千萬不要自暴自棄,放棄維權的機會,只有我們保持冷靜,那么我們才能拿出最好的狀態來應對我們所遇到的問題。 2、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投訴 法院不立案或是法院拒絕立案后沒有作出任何的裁定文件,我們當事人除了要保持冷靜,還需要馬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投訴(不知道投訴電話時可以網上查一下或是打114),要求他們責令改正。根據《行政訴訟法》中的規定,對于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起訴狀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上級人民法院應當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 投訴之后,如果法院未對投訴的事情作出處理,或是法院仍然不予立案,且也沒有作出任何的書面裁定,那法院的這種做法原則上來說就是損害被征收人相關權益的行為,此時,被征收人則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說的是,征地拆遷事關被征收人的利益,在大家遇到問題時,或是法院以各種理由拒絕立案,不給立案,遲遲不予立案時,我們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及時地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