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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征預公告〔2024〕55號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冠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 地塊一位置范圍:位于清泉街道徐劉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清泉街道徐劉村農民集體。 地塊二位置范圍:位于清泉街道杜劉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清泉街道杜劉村農民集體。 地塊三位置范圍:位于清泉街道靖劉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清泉街道靖劉村農民集體。 地塊四位置范圍:位于清泉街道靖劉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清泉街道靖劉村農民集體。 地塊五位置范圍:位于崇文街道常蘆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崇文街道常蘆村農民集體。 地塊六位置范圍:位于崇文街道常蘆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崇文街道常蘆村農民集體。 地塊七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古城南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古城南村農民集體。 地塊八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李才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李才農民集體。 地塊九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李才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李才農民集體。 地塊十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李才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李才農民集體。 地塊十一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寧草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寧草村農民集體。 地塊十二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田馬園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田馬園農民集體。 地塊十三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田馬園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田馬園農民集體。 地塊十四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田馬園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田馬園農民集體。 地塊十五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田馬園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田馬園農民集體。 地塊十六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尹固北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尹固北農民集體。 地塊十七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尹固中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尹固中農民集體。 地塊十八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尹固南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尹固南農民集體。 地塊十九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張查前東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張查前東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張查前東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張查前東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一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張查后西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張查后西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二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胡馬園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胡馬園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三位置范圍:位于東古城鎮南么莊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東古城鎮南么莊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四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樊樓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樊樓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五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張盤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張盤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六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許盤后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許盤后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七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后社莊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后社莊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八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后社莊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后社莊農民集體。 地塊二十九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王史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王史村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孫莊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孫莊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一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南盤前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南盤前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二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南史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南史村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三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南史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南史村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四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趙屯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趙屯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五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東野莊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東野莊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六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東野莊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東野莊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七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南滿菜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南滿菜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八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湯莊北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湯莊北村農民集體。 地塊三十九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斜店一支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斜店一支村農民集體。 地塊四十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斜店二支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斜店二支村農民集體。 地塊四十一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斜店三支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斜店三支村農民集體。 地塊四十二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斜店三支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斜店三支村農民集體。 地塊四十三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斜店三支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斜店三支村農民集體。 地塊四十四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東張史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東張史村農民集體。 地塊四十五位置范圍:位于斜店鄉張盤村土地。(具體以勘測定界圖上為準) 涉及的農村集體:斜店鄉張盤農民集體。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擬開發用途 本次擬征收土地地塊一至地塊四十五全部用于東方電氣冠縣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建設,用途為工礦用地。 以上地塊一至地塊四十五擬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清泉街道辦事處、崇文街道辦事處、東古城鎮人民政府和斜店鄉人民政府擬于2024年8月23日起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3〕144號文公布的冠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二個區片,Ⅱ級區片每畝補償6.6萬元,Ⅲ級區片每畝補償6.2萬元。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29號)的規定執行。 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筑設施拆遷,按照冠縣人民政府指定的相關拆遷單位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冠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本公告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結束前向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申請;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申請。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提出的合法訴求要認真復核并妥善處理。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