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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征補公告C〔2024〕21號濟征補公告C〔2024〕21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據《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實施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有關工作的通知》(濟政字〔2024〕44號),經研究決定,擬征收解營村集體土地。受濟南市人民政府委托,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組織規劃和自然資源部、財政金融部、發展改革和科技創新部、社會事業部等部門和崔寨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解營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地塊4-地塊13擬用于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地塊4-地塊6:前街村以東、以南,解營村以西、以北;面積:0.4229公頃,其中:農用地0.1508公頃(耕地0.1320公頃、林地0.0127公頃、其他類型農用地0.0061公頃),建設用地0.2721公頃。 地塊7-地塊11:太平村以東,解營村以西,前街村以南,太平村以北;面積:1.9711公頃,其中:農用地1.9711公頃(耕地1.2831公頃、林地0.5403公頃、其他類型農用地0.1477公頃)。 地塊12-地塊13:太平村以東,青寧溝以西,解營村以南、以北;面積:2.0182公頃,其中:農用地0.2766公頃(園地0.0287公頃、林地0.1904公頃、草地0.0141公頃、其他類型農用地0.0434公頃),建設用地1.7416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區片,其中濟南市濟陽區第Ⅰ級區片每畝補償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濟南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2000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按照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解營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解營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二)社保安置。社會保障費用按照22.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財政金融部撥付至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99.2745萬元。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業部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公示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六、其他事項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對本方案有異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部提出書面聽證申請,聽證申請書送至濟南市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大橋街道濟水路起步區創新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時間為30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