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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政策解讀新源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已經新源縣人民政府批復同意,《關于重新公布新源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新自然資規{2024}7號》的文件要求,現就公布實施新源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與目的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農民權益的保障成為了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關于征收農用地的相關規定,推動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并切實保障被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政策。該政策的制定旨在通過科學合理的確定征收農用地的補償標準,實現土地征收的公平、合理和科學。 二、政策解讀 根據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公布自治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新自然資規〔2020〕4號)等有關規定,縣自然資源局認真組織開展起草工作。2020年縣自然資源局通過收集相關法律法規依據及現場調研,完成初稿的擬稿和征求意見工作,組織開展關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事項的風險評估,并成立專家小組對新源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成果進行論證。逐級報自治區審查通過后公布實施(文件名稱《關于公布自治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新自然資規〔2020〕4號)。 根據自然資源部2023年5月21日《關于開展自治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評估調整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縣自然資源局組織開展關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評估,形成評估成果后,經征求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意見、建議,一致認為目前應繼續執行當前標準,暫不調整新源縣區片綜合地價。 三、主要內容 一是區片綜合地價是征收農民集體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土地補償費比例為區片綜合地價的27%,安置補助費比例為區片綜合地價73%。不包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二是我縣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后要嚴格執行,不得降低,原則上同地同價,不因征地目的、土地用途和種植作物的不同而有差異。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設定地類調節系數,其中:征收園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1.5倍;征收喬木林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1.0倍;征收灌木林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53倍;征收灌叢沼澤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53倍;征收其他林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1.0倍;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3倍;征收沼澤草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3倍;征收人工牧草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75倍;征收未利用地的補償價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03倍;征收農村道路和設施農用地的補償價執行相鄰地類系數成果。 四、具體要求 各鄉鎮場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大政策解讀宣傳,建立糾紛處理與協調機制,加強資金監管,嚴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補償費用,確保我縣區片綜合地價順利實施。 本次公布的新源縣區片綜合地價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5日。 新源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4月12日 來源:新疆新源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