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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重新公布自治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新自然資規〔2024〕1號)等有關規定,需將若羌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以下簡稱“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范圍:區片綜合地價是征收農民集體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者比例為27%:73%,不包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二、執行要求。我縣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后要嚴格執行,不得降低,原則上同地同價,不因征地目的、土地用途和種植作物的不同而有差異。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設定地類調節系數,其中征收喬木林地的補償標準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5倍;征收灌木林地的補償標準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4倍;征收其他林地的補償標準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4倍;征收人工牧草地的補償標準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5倍;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補償標準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03倍;征收其他草地的補償標準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03倍;征收未利用地的補償標準為所在區片綜合地價的0.03倍。依法收回國有農用地的補償費用,參照本標準執行。 三、加強組織。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進行組織,嚴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建立糾紛處理與協調機制,加強資金監管,嚴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補償費用,確保我縣區片綜合地價順利實施。縣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區片綜合地價的實施監管,及時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調整更新。本次公布的若羌縣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有效期至2027年2月,今后我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依法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附件:《若羌縣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表》 若羌縣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來源:若羌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