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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羅征補公告〔2024〕48號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羅莊街道辦事處朱家地社區集體土地。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羅莊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羅莊街道辦事處朱家地社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塊1、地塊2擬用于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地塊1:四至范圍東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西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南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北至羅莊街道橋西頭社區土地,面積0.0386公頃。其中:農用地0.0386公頃(耕地面積0.0042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地塊2:四至范圍東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西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南至羅莊街道小山后村土地、北至羅莊街道朱家地社區土地,面積1.4369公頃。其中:農用地1.4369公頃(耕地面積1.0819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臨沂市羅莊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50萬元/公頃;其中:農用地補償標準為15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150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發〔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按照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羅莊街道辦事處朱家地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羅莊街道辦事處朱家地社區居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五、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費用按照28.147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羅莊區財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41.5316萬元。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羅莊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六、辦理補償登記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公示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羅莊街道國土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七、其他事項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對本方案有異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本機關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時間為30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