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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各縣(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處級以上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 區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政辦函〔2023〕6號)精神, 為做好我市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保障被征地農民 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將《賀州市各縣(區)新一輪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我市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同時停止執行。2023年1月1日(含) 以后批準的土地征收,一律按新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 行補償。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 理法》規定的征地范圍、征地程序、征地補償標準等相關要求, 依法依規征地,及時足額支付征地補償費用,不得降低征地補償 標準。 二、 扎實推進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相關工作 (一)明確適用范圍。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適用于 全市范圍內集體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除外)的征收補償。涉及 征收永久基本農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的1.1倍進行補償;征收集體建設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農用地 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0.4倍進行補償;征收集體未利用地的,按照 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0.1 至0.4倍進行補償;征收新增 鄉(鎮)、村集體土地的,參照相鄰鄉(鎮)、村中較高的征地區 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依法收回國有農用地的,可按照有關規定 參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補償。 (二)做好實施配套。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 安置補助費,不包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以及農村村民住 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各縣(區)在制定具體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時,將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社會 保障費用單獨列支,不得納入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不得擠占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在2023年5月10日前,根據當地實 際情況及時更新或者重新公布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與征 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配套實施。 (三)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各縣(區)可結合實際,進一步 拓寬被征地農民安置渠道。除采取一次性貨幣安置外,可采取農 業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業安置、入股安置、異地移民 安置等多種途徑安置被征地農民,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 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 、確保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順利實施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采取有效工作 措施,確保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順利實施。全市各級財政、 自然資源、人社、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征地 區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監管,防止發生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 益的情況。市自然資源局要加強對全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情 況的跟蹤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在征地 區片綜合地價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情況和問題,各縣(區)人 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附件:賀州市各縣(區)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賀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6日 來源:昭平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