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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土地征收中,土地補償款應該給誰?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相關部門可以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但必須要給予被征地農民合理、公平的補償。 另外,根據上述兩部法律法規,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可以獲得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費、社會保障費等。 從實踐過程中來看,許多被征收人都會認為,土地被征收之后,其就想當然地能拿到所有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那么,村民真的能拿到這一項補償款嗎?土地補償費在征地拆遷中究竟應該歸誰?下面凱諾律師就結合法律法規來告訴大家 首先在了解土地補償費歸誰之前,我們需要先弄清楚土地所有權人是誰,還有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所有權人是誰。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大家可以看到,農民所承包的土地(耕地)以及村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其所有權都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且這些土地一般也都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 也就是說,農村老百姓只享有土地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權,并不享有所有權。而農民在耕地上栽種的果樹以及其他農作物,或是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所有權則是歸被征收人,所以這兩項補償費毋庸置疑則是歸被征收人所有。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歸其所有權人所有。 而對于土地 的補償費,由于所有權不歸農民所有,所以一般情況下,土地的補償費,相關部門會直接發放給村委會。但這里需要提醒大家,這并不代表著,土地補償費就全部歸村委會所有了,按照相關的政策以及地方上的法律法規,村委會是不可以將土地補償費全部扣留的,其中能截留這土地補償費中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來用于村里的公共事務。 比如《重慶市綦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中就有具體的規定,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土地補償費標準(區片綜合地價的30%)乘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征收土地面積計算。 土地補償費由區征地實施機構或委托有關行政機關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中,被征收土地為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的80%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委托有關行政機關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積發放給承包經營戶,土地補償費的20%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管理和使用;被征收土地為未發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管理和使用。 換句話說就是,土地補償補償費中的絕大部分補償仍然是歸于被征地農民的,倘若村委會以土地所有權不歸村民所有為由,拒絕將這部分補償費通過制定分配方案,發放給被征地農民,那么其的行為就侵害了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總之,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實踐中,如果遇到村委會以各種理由截留土地補償款等,那么,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