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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補償糾紛律師:看到補償安置方案后,怎么審查?補償安置方案是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單位中必須要有的一份文件,也是征收方應當依法主動公開的一份文件。根據《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相關部門在擬定好補償安置方案之后,需要在征收范圍內(村民小組、村莊、街道辦公告欄里)公告至少三十日,征求廣大老百姓意見。 在公告期間,如果絕大多數被征收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那么相關部門就需要舉行聽證會,并且要根據聽證會的情況修改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 一般來說,補償安置方案對被征收人來說是較為重要的文件,有了補償安置方案我們就可以知道具體的征收情況,包括補償標準。但是實踐過程中,有的補償安置方案雖然在征收范圍內進行了公布,可有的補償安置方案卻不符合法律法規。那么被征收人在看到補償安置方案后,如何審查補償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呢?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馬上審查補償安置方案內容是否完整 根據一份合法的補償安置方案中需要有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具體的補償方式和補償標準、安置對象、具體的安置方式(至少需要提供產權置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同時還要載明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所以,在看到補償安置方案之后,作為被征收人要馬上審查有沒有這些內容,如果沒有,或者說是內容不明確,不完整等,那相關部門所公告的補償安置方案就不合法,此時被征收人可以針對補償安置方案進行拍照、留證,為以后維權做準備。 二、馬上審查作出主體是否合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不管是征收集體土地,還是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單位,征收主體都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是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所以,相應的作出補償安置方案的主體也應當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是其下級部門。 因此,凱諾拆遷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看到補償安置方案之后,一定要在落款處審查作出補償安置方案的主體是誰。通常情況下,落款處都會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紅章,如果落款處的紅章不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那么該補償安置方案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審查作出補償安置方案的程序是否合法 從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到作出補償安置方案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在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之前,征收方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對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房屋情況先進行摸底、調查。需要注意的是,摸底調查必須是實地進行,不能僅憑航拍圖,或別人的口述來確定房屋、土地的具體情況。 在摸底調查結束之后,相關部門需要結合房屋、土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所以廣大被征收人在看到補償安置方案之后,一定要審查相關部讓沒有實地對自己家的房屋、土地情況進行調查確認,有沒有人來進行評估,如果沒有就看到了具體的補償安置方案,那么從原則上來說,征收程序就不合法。既然調查等程序都沒有履行,那么作出程序肯定也是不合法的。 另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果征收項目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舊城區改建,那么被征收人還要看有沒有被納入在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當中,這也是非常關鍵的。 四、有沒有保障自己提出意見的權利 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在補償安置方案公布的三十日內,被征收人是有權針對補償安置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見或者是建議的,同時也是有權利申請聽證的(一般只能是在絕大多數被征收人都有異議的情況下才能實現),只不過,實踐中有的征收方會直接剝奪被征收人這項權利,在公布補償安置方案沒幾日,就會自行撕毀,導致很多被征收人都看不到補償安置方案。 對此,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在看到補償安置方案后,要第一時間進行拍照,如果認為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規定,那么也需要在該文件公布之日起的三十日內提出,一旦過了這三十日,征收方就會認為你對補償安置方案沒有異議,從而依據該方案對你進行補償。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是,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遇到補償問題,違法征遷等行為,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讓專業拆遷律師幫自己分析分析,如果有必要,可以讓其指導自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