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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征補安置〔2025〕12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規定,依據《廬江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廬征預告〔2025〕6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成果審核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征收東顧山街道高建社區集體所有土地1.8793公頃(28.1895畝)。廬江縣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顧山街道高建社區黃院村民小組范圍內。 具體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本次擬征收土地地塊1用于廬江縣高建片區安置房項目建設,用途為居住用地,為廬江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第五項規定可以征收集體所有土地的情形,廬江縣高建片區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合土開發〔2024〕11號)已于2024年12月12日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地塊2、地塊3用沙溪路建設工程項目,用途分別為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體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面積1.8793公頃(28.1895畝),其中:農用地1.8765公頃(28.1475畝),含耕地0.3771公頃(5.6565畝)、永久基本農田0公頃;建設用地0.0028公頃(0.0420畝);未利用地0公頃(0畝)。具體現狀如下:
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3〕62號)執行。其中:征收建設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評估方式進行補償安置,該項目委托評估機構為廬江縣宏瑞房地產評估所,評估單價為51460元/畝。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廬江縣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合政秘〔2021〕5號)執行。按照土地現狀調查登記工作確定的附著物類別、數量和合政秘〔2021〕5號標準予以補償。 本次土地征收的補償方式為:貨幣。 四、安置對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對象根據《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等規定確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被征收的土地已經確權到戶的,土地補償費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歸被征地農戶所有,其余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補助費全部歸被征地農戶所有;被征收的土地未確權到戶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務工、經商、服役、就學等原因暫時離開集體經濟組織,不影響其享有征地補償安置的權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婦女成員不因喪偶、離婚而影響其享有征地補償安置的權利。因結婚、生育、撫養收養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應當享有征地補償安置的權利。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貨幣、社保等方式進行安置。 五、社會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號)《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皖人社發〔2023〕18號)及《關于印發〈廬江縣關于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的政策〉的通知》(廬政〔2024〕29號)的規定執行。 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被依法批準征收時需安置人口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戶內人均所剩耕地面積不足0.3畝)、年滿16周歲的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享受繳費補貼,標準為征地被依法批準之日廬江縣平均土地區片綜合地價。 六、其他事項 (一)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東顧山街道、高建社區、黃院村民小組范圍內,采用鎮(街道)政務公開欄及村務公開欄張貼等方式發布,并在廬江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lj.gov.cn/)發布,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本公告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 (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實施單位為東顧山街道辦事處,將組織辦理補償登記及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等事項。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至東顧山街道辦事處(聯系人:湯蕾;電話:13805650008)辦理補償登記。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不能親自辦理補償登記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東顧山街道辦事處會將書面通知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補辦。通知補辦后仍不辦理的,補償登記事項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予以確定。 (三)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有異議的,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東顧山街道辦事處(聯系人:湯蕾;電話:13805650008)提出。相關土地權利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四)如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廬江縣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聽證。 (五)本次土地征收范圍和面積以最終土地征收批準文件載明的內容為準。 (六)東顧山街道辦事處將于2025年6月4日后組織開展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工作,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予以配合。 附件:附圖 廬江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來源:廬江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