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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網站系統維護能否成為不作為的理由?时间:2017-05-05 【原创】 阅读 尹先生是河北省A市人,2004年6月4日同B村村委會簽訂了拍賣四荒使用權合同書,由尹先生承包該村村委會的200畝荒地,承包期為2004年6月4日至2044年6月4日。2008年,A縣相關部門對尹先生承包土地在內區域的土地進行征收,但征收部門并未向被征收人出具相應的征地公告,也沒有提供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只有部分工作人員出面同被征收人協商補償事宜。尹先生認為征地是大事兒,卻自始至終都沒有見到正式的文件材料,就連補償方案也不盡人意,為此,尹先生并未簽訂補償協議。但內心打鼓的尹先生為了保險起見,通過網絡搜尋聯系到了凱諾律師事務所,當天的值班律師賈啟華主任親自接待了尹先生,對尹先生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解答,通過賈主任的分析,尹先生決定通過凱諾拆遷律師為自己維權,使自己得到應有的補償。而凱諾律所也指派賈啟華主任、和雪蓮律師共同代理尹先生的維權案件。 為了獲取相關的材料,兩位拆遷律師幾經周折,在面對錯誤的復議決定時,及時調整維權方案,采取訴訟方式撤銷了復議決定,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 詳情點擊:http://www.11g58b.cn/kncqls/vip_doc/81625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