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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未給補償強制拆除果樹 百姓尋求法院評理时间:2017-05-09 【原创】 阅读 吳先生、郭先生等28人是福建省莆田市A區村民,其在1997年以后,根據村內統一規劃,在門前路邊栽種了果樹、花木。2014年1月27日,福建省相關部門作出《關于莆田市A區2013年度第十二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批準莆田市相關部門征收部分土地,2014年8月27日,福建省相關部門作出《關于莆田市A區2014年度第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批準莆田市相關部門征收部分土地。根據批復,莆田市相關部門在2014年2月28日、2014年9月11日分別制定并公告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對征地范圍、補償安置標準及登記事項等內容進行了公告。莆田市有關部門于2014年8月13日及2014年10月22日制定并公告了《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A區相關部門成立了征遷工作指揮部組織實施此次征地工作,而吳先生等人種植果樹花木的宗地也被納入了征收范圍。在之后的組織實施中,吳先生等人因補償過低,故一直未同意交付土地,也未領取補償款。而征遷指揮部為了盡快完成項目,組織人員對吳先生等人的果樹花木進行了清理。得知自己辛苦種植的果樹花木毀于一旦,吳先生等人坐不住了,他們多次找相關部門討要說法,都碰了壁。無奈的吳先生等人決定北上找拆遷律師尋求幫助。吳先生等人通過網絡搜索到了北京凱諾律所,凱諾律所的賈啟華主任及和雪蓮律師共同接待了吳先生,并最終接受了吳先生等人的委托。 征遷指揮部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吳先生等人對其果樹花木的所有權,針對其行為,兩位律師起草了訴狀,請求確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在充足的事實證據面前,區相關部門對其強制清理行為無法辯駁,最終,法院判決確認區相關部門的強制清理行為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