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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被拆遷人!征地拆遷是不是合法,主要看這四類文件时间:2018-08-10 阅读 在目前的拆遷過程中,為了追求效率,有的拆遷單位在沒有辦理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便開始征地拆遷了,然而這種情況是嚴重違法征地拆遷的現象。面對拆遷方在未獲得完備手續的情況下就開始施工,被拆遷人是有權利拒絕與拆遷方簽訂任何合同的,也是日后成為我們維權的重要籌碼。那么,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我們應該怎么判斷此次的征地拆遷是合法的呢? 首先,我們要初步了解征地批準流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以上的批準程序是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的。 征地告知書 這個征地公告是”“擬征地公告”,在征地文件還沒有報批下來時,會提前預告一下。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征地農民。同時,在被拆遷人要求聽證時,相關部門應當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組織聽證。 同時在告知之后,被征收人凡是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所以被征收人要格外的注意。 一書四方案 "一書四方案" 是合法征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指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材料編寫,并逐級上報至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該文件主動公開的前提是人民政府已作出征地批復,"一書四方案"已屬于確定的實施階段。否則,"一書四方案"依舊是過程性信息,一般不公開。 國務院或省級政府的批文 征地批文是征地過程中最為核心的文件,它表現為承上啟下的作用,“承上”指的是它是建設項目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的標志,“啟下”是指它是征地工作的起點。 在征地實踐中,因征地公告是由縣級人民政府蓋章發布的,所以很多被征地人誤認為是否征地是由縣政府說了算,大錯特錯。必須要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文,否則就是違法征收土地,被征收人有權拒絕。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原則上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都要使用國有土地。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改變土地性質,把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起決定性作用的文件就是"征地批文",實踐中一般是有權政府以"建設用地批復"的形式作出。 征地公告 征收公告是在征收土地批準后要依法發布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看到征收公告后,對于征收土地及補償有異議,要及時的在法定期限內維權。進行行政復議或是行政訴訟都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建議被征收人收到征收公告后,一定及時了解相關時效和程序規定,最好主動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 政府部門拒絕公開如何處理? 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其次就是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市凱諾征地拆遷律師提醒:如果被拆遷人對于相關程序不懂的可以咨詢律師或是上網查找,但這并不代表被拆遷人就能夠找出問題或是能夠獲得相應的補償,必要時還是需要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的。在拆遷中我們只有做到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切勿好高騖遠急功近利。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