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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糾紛律師:是否可以針對征收通知提起行政訴訟?針對征收通知提起行政訴訟后,法院是否有可能撤銷該征收通知呢? 事實上,如果某個征收項目中的征收通知與征收決定的性質一樣,那么結合司法實踐來看,其實是很難撤銷的,因為征收決定中所涉及的人數非常之多,征收又涉及公共利益,因此想要撤銷征收決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如果在作出征收決定之前,存在以下這些情形,那么應當要撤銷征收決定(征收通告)或者是確認征收決定(征收通告)違法。 1、征收項目不屬于公共利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征收的前提條件就是征收項目是因公共利益需要,比如征收項目是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及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項目、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防和外交需要用的建設項目等。 所以,被征收人在遇到房屋征收工作之后,可以先從征收通知中看看,此次征收是為了什么,是否是因公共利益需要,如果不是(是開發商用地),那么此次征收就不符合法律法規。 2、征收中有沒有保障被征收人各項權益 不管是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還是征收國有土地,都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這也是我們一直強調的,所以,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之后,一定要審查征收方沒有將具體的征收前置程序,也就是作出征收決定之前的相關法定程序有沒有履行到位,包括有沒有保障被征收人的選擇權、知情權,有沒有對征收項目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論證,征求老百姓的意見,有沒沒保障被征收人的參與權、救濟權等,如果沒有,哪怕只有一個都沒有落實到位,從原則上來說,征收方作出的征收決定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3、補償有沒有專款專用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那也就是說,征收方在作出征收決定或者與征收決定有同樣性質的征收通告時,征收方應當要將所有的征收補償都要落實到位,這也是作出征收決定之前的一個前置條件之一。 如果征收補償款沒有落實到位,也就是被征收人沒有實際拿到任何的補償,從原則上來說,那么該征收決(征收通告)的合法性就有待商榷了。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征收過程中,遇到征收補償不合理、征收方違法強制拆除房屋,或者將無證房屋一律認定為違法建筑并強拆等,那么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盡快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并咨詢專業律師,如果有必要,可以在專來征收律師的指導下,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