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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文屬于信息公開范疇嗎?(附:關于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那些你不得不知的事兒)網友:皮卡丘提問 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文件屬于什么性質的信息? 國土資源局可以向信息公開申請人公開此批準文件嗎? 答:《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根據上述規定,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文件,即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是在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文件。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和保存的信息。判斷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是否屬于政府信息,可以從產生主體、產生過程、產生方式、存在形式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其產生主體是行政機關,即市、縣人民政府; 產生過程是市、縣人民政府在行使行政審批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信息,該信息與市、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職責相關; 產生方式是市、縣人民政府在履行行政審批職責過程中制作的信息; 存在形式是市、縣人民政府以記錄的方式產生而存在的信息。 因此,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符合上述四個方面條件,應當屬于政府信息。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如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是行政機關自身制作的政府信息,則應當由制作機關予以公開。因此,申請人如需獲取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文件,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作出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復的市、縣人民政府申請公開該政府信息。 因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即國土資源部門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擬訂主體,以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主體,因此,也可以向信息公開申請人公開此批準文件。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文/顏桂芝 ★ 知 識 拓 展★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誰來擬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從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是由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來擬定的。“有關部門”一般是指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等,因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涉及到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公告嗎? 根據《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45日內擬定,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由此可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絕不是一張征地拆遷明白紙就可以替代的,更不能是村委會相關人員口頭上說是多少就是多少。所以說在征地拆遷時必須要有文件,而且還應該在被征地的所在鄉鎮、村公告,原則上來說,當地國土資源局的網站也應當公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包含哪些內容? 根據《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八條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如果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我們還能怎么辦? 在方案征集意見階段,被征收人如果對安置補償方案不滿意,可以及時的提出意見,并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0內申請聽證,只要是申請聽證了,相關部門就必須組織聽證。如果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方案沒有采納或者沒有完全采納您的意見,您仍然不滿意的,這個時候,可以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來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也就是省級政府或國務院)來裁決。 簽補償協議時要注意哪些? 千萬不可簽署空白協議,不管拆遷方說的多么誘人,給出的補償條件多么優厚,空白的就等于零,事后拆遷方填上去的補償數額一定不會是他所說的那樣,而你在補償問題上已經再也沒有話語權了,只能被動地任人擺布。 其次,安置協議必須對如何安置也就是拆遷如何補償作出明確約定,比如是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產權置換的位置,面積等等細節都要明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都會影響你的合法權利,留下的問題日后仍會困擾你,那時候你的房子已經拆除,再想和拆遷方去談判,顯然已經處于劣勢。 凱諾律師事務所專業拆遷律師說,村委會相關人員這樣做不但不合法,而且是從根本上違反國家法律和征地程序的,還會嚴重損害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拆遷律師提醒到,當您遇到違法征收土地時,一定要及時咨詢專業征地拆遷律師,用法律武器,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