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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法》的出臺對征地拆遷糾紛的影響时间:2018-08-24 【原创】 阅读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北京拆遷律師: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市跟農村面臨著巨大的改變,尤其是在征地拆遷方面,貪腐、瀆職的現象層出不窮,這些情況的出現,造成了矛盾增加,各種因征地拆遷矛盾而引起的惡性案件屢見報端,嚴重影響著社會的穩定發展。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我國重點把控的內容,但仍有不少“漏網之魚”,此次《監察法》的出臺,明確了監察對象的范圍,或許會成為解決征地拆遷糾紛案件的一把“利劍”。 此次《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意味著村干部也同樣成為了國家重點監管的對象。 村干部雖然官小,但在整個村民自治的過程中卻起著重要的作用,在以往的法律中,對村干部的監管一直處于一個灰白地帶,這些村干部通常以違紀論處,鮮少有人被移交司法處理。而一些“心術不正”之人,正是看到了村干部在監管方面的空白,采取不正當手段競選村干部,成功競選后,便開始以權謀私,中飽私囊,收受賄賂。而征地拆遷款因涉及戶數多,款項高的特征很快便成為了部分村干部眼中的“肥肉”,經過層層剝削,最后分給村民的補償是少之又少,有的補償款甚至不能滿足村民現有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前部分村干部向村民勾畫的完美藍圖在得知補償的那一刻化為烏有,矛盾便一觸即發。 而《監察法》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違法村干部的囂張氣焰,它將政府的監察、預防部門和檢察機關的偵查、預防部門整合,組成集中統一的反腐敗專職機構,履行監督執法職能,同時又同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又獨立于傳統的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之外履行監督執法權,一改之前的監察范圍,體現著我國反腐倡廉的決心,讓貪污腐敗無處遁形。同時,百姓在遇到征地拆遷糾紛時,除原有的訴訟、調解等方式外,又多了一條維權途徑,更有助于保護百姓的合法權益。 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監察法》的通過只是一個開始,如何將《監察法》的規范落實到實處,將制度規定轉化為治理效能是每一級監察機關不容忽視的問題,我們也期待著在《監察法》的保護下,百姓的合法權益不再受侵害,越來越多的百姓能夠安居樂業。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010-5335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