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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門有土地審批權?时间:2018-08-27 【原创】 阅读 首先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度的審批分為三級,全國的總體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總體規劃;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國務院批準,上述范圍以外的規劃由省級政府批準,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社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批準。 其次,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則是指國家對計劃年度內新增的建設用地量、土地開發整體補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體安排,而年度計劃的審批程序同總體規劃的審批程序相同。 最后是建設用地的審批制度,也是我國當前土地審批中最主要的制度,建設用地審批制度是指法律授權的機關根據法律授予的職權,對建設項目用地的申請、審查、批準以及各個相關的環節所實施的行政管理,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耕地與經濟建設服務,保護土地的所有者以及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通過嚴格審查建設項目用地,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實現耕地的占補平衡,進而達到規范建設項目用地審批的作用。而建設用地又主要來自于農用地轉用以及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審批是整個用途管制中的核心,顧名思義,農用地轉用審批是將農用地依法轉為建設用地的一項審批活動,它的審批機關主要有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其中,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的基礎設施建設占用耕地由國務院進行審批;第二,土地征收的審批權限主要歸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其中,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以及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審批,征收除國務院審批權限以外的土地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凱諾律師事務所北京拆遷律師楊小燕,綜上可以看出,我國對于土地的審批,將權限嚴格控制在省級以上的政府部門,防止地方政府的權利過大,最終實現基本農田的存續發展,控制好非農業建設占用,進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保障土地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在遇到涉及土地問題時,一定要看清楚土地審批部門,避免權益被侵害。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