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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拆遷律師談拆遷補償中的,這些重要的程序你是否知道?时间:2018-09-26 阅读 說到拆遷,老百姓心中定會想到“暴力拆拆”、“一夜暴富”等,不過法律對拆遷的程序以及補償的標準都是有嚴格規定的。在實踐過程中拆遷中的問題之所以會有這么多,不僅僅是因為雙方各自的利益原因,還有就是雙方的法律意識不夠強。因此,“民告官”的案子也就隨之越來越多。 大家都知道,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一種是集體土地,且土地征收、房屋拆遷也有兩大類型,比如城中村改造、新農村建設之類的,就是在集體土地上進行的,而棚戶區改造,新城改造之類的則是在國有土地上進行的。 不過這兩者都大同小異,那么,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是怎么樣的呢? 1、得通過審批拿到征地批文。實踐中仍有部門拆遷項目未得到征地批文就開始征收,這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2、發布征地公告--制作補償方案--組織聽證--發布補償方案。 3、(1)房屋評估,其評估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和房地產市場狀況,其評估方法包括:市場比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可選用一種或是多種進行評估。其次,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 當然,如果對房屋評估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申請復核評估。 (2)確定補償款,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7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4、雙方具體談拆遷補償,如被拆遷人同意的,拆遷方應依法履行協議,被拆遷人不同意的,拆遷方不得強制拆遷,如要強制拆遷,必須走法定程序強制執行,否則就是違法強拆。 政府是想征收就能征收的嗎? 政府征收房屋必須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說修路、修高鐵、水利等。有了公共利益的理由之外,征收也必須要符合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必須要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同時,以于補償方案必須要征求公眾的意見,要有征收補償資金專用賬戶等。 在正式拆遷之前,政府一般都會發布征收公告的,不過大家要注意的是,在發布公告之后,被拆遷人不得在要被征收的范圍之類新建、改建、擴建房屋以及房屋用途等。 房子如果沒有在紅線區域內,或者說只是部分在紅線區域內,是不是政府就不能拆我的房子了? 凱諾律師說,在征地拆遷中這種情況也算是常見的,一般來講的話,政府出于安全性等考慮,也有可能會將沒有納入規劃的部分房子一并給征收。 對于征收補償不滿意的怎么辦? 如果被拆遷人對補償不滿意的,可在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凱諾拆遷律師提醒說,征地拆遷并不是一件小事,大家應當重視起來,如果遇到問題,一味的妥協只會讓自己陷入被動的局面,因此遇到問題要及時的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主動權,才有可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利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